作者简介:曹建平,男,汉族,陕西彬县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现任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著有散文集《一把酸枣》。其作品经常发表在《散文选刊》《陕西文学界》《新叶》等刊物,其中《司马迁祠前》入选《2013中国最美散文》,《父亲是那拉车的牛》入选《咸阳百年优秀散文选》,《故土乡韵》入选古豳历史文化研究系列丛书《人文古豳》。
马牛羊
曹建平
马萧萧
这辈子,俺在草原过得最惬意。
就连杜甫都说俺是“春风得意马蹄轻”。不然,俺怎么能千里迢迢地跑到秦岭山下“一日看尽长安花”。其实,最能理解俺的是诗人臧克家老先生。他亲切地称俺“老马”: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
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
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
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俺在十二生肖中虽然排名第七,俺的功劳可大咧。唐僧西天取经,要不是俺驮着他一路前行,那九九八十一难能走完么?弟兄几人中,孙悟空被师傅赶走过,猪八戒也几次想回高老庄,沙僧常常就没了主意。俺是伴师傅最忠实的一位,始终不离不弃。现代有这么对领导忠诚的人么?当年俺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时,何其叱咤风云:“兵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昭陵六骏的猎猎风采威震华夏四海。直到今天,俺还在九嵕山的昭陵前等待着君主李世民的召唤呢!
俺的屁股虽然滚瓜溜圆,也没有什么好拍的,但有人就是喜欢冷不丁去拍一把,文人把这称作“拍马屁”,人拍马屁跟马有什么相干呢,说不定在俺不高兴的时候还挨俺重重一蹄呢。
芳草萋萋的大草原,就是俺的家。俺喜欢在广袤的原野上撒开四蹄尽情地奔腾。“嘚嘚”的马蹄声,就是俺演奏给蓝天白云最美妙的乐章。就连杨贵妃听见俺气贯长虹的一声嘶鸣,也偷着乐呢,其实俺知道贵为皇帝宠妃的杨玉环此时欢愉的隐秘:“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俺的皮肤红、黄、白、紫,形色各异。尽显俺老马家族的血脉传承。偏偏这尘世总有一些人,看俺不顺眼,常常睁着眼睛说瞎话:“指鹿为马”,混淆视听。俺不想升官,也不想发财,更不愿出钱发表科研论文。不追星,不玩手机,不贩卖地沟油。俺只想过俺平平淡淡的牧场日子,怎么总有人把白的说成是黑的呢?俺的有些上司还借机克扣俺的粮草,“要想马儿跑,不给马儿去吃草”,世上哪有这般道理!时间久了,你就会明白:你的心俺懂,俺的力气你最知底,所以,哲人才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文人最容易闯祸。片言只语一旦发表出去,超越了藩篱,就有可能扣来一顶帽子,让你知道狼是麻的。这就叫捅了“马蜂窝”,“只字可诛族,片纸立招祸”,就连俺老马也乖乖闭嘴,再也不敢轻易嘶鸣了,好在清人龚自珍喊出了俺的心声:“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小小的马厩,也是俺常常踟蹰立足的地方。俺的志向是“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即使活到躬身弯背,也照样“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俺也不怕“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有时“山回路转不见君”,也要“雪上空留马行处”。俺老马家也有名满天下的文人学士,马致远先生即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欣赏俺“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的伟岸风采,那一道恬淡凄迷的风景里,也有俺浪漫的身影:“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枯藤老树昏鸦,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至于马来西亚飞机失事,有人问,马航去哪儿了?人类为此忧心忡忡,跟俺可沾不上边。俺一不坐飞机,二不乘轮船,靠的就是四蹄奔腾,人类早就不用俺来驮了。污染环境,毁坏生态,涂炭生灵的事,那只有人类才干得出。
牛哞哞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俺这一辈子与老农为伍最值得。就连毛老人家都说:牛,那是农民的宝贝。
鲁迅先生说俺“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和血”,因而终其一生都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俺最恨西班牙人的斗牛。用那红红的彩条勾引俺上圈套,等到俺累得精疲力尽时,把一把利剑残忍地插入俺的头颅,让俺在鲜血淋漓中轰然倒地。人类最无耻的就是把自己的欢声笑语铺筑在别人的痛不欲生中,与一头老实巴交的牛也要勾心斗角。
俺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出牛力,使牛劲。那一大片绿油油的庄稼,沉甸甸的谷穗,就是俺拉着沉重的犁铧在畎亩之上,一行一行耕耘出来的。诗人夸赞俺:“远牧牛,绕村四百禾黍稠。”其实有的孩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含辛茹苦的父母也不必到处托人情找关系。引导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只要有了俺的那股牛劲,就能找到前行的路。古人早都说了:“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
俺不喜欢音乐,也不懂得七色音符。你枉费心机地对俺弹奏秦腔牌曲,也只能是“对牛弹琴”。像俺这样的榆木疙瘩,最不喜欢那些唱高调的虚浮之举,让俺不着边际的一头雾水。俺只懂得坡边啃草,沟泉饮水,畴野犁田,圈里歇卧。一生到老,虽不曾驰骋疆场,金戈铁马,却也以牛的感恩和善良成就了牛郎和织女的美好情缘。用“羸羸老牯牛,默默数春秋,田里禾苗壮,一步一点头”的草根精神赢得人类的尊重。
俺的故乡有碧水青山,大树葱蓊,莺飞草长。这是俺终生不离不弃的宝地。俺只求金钱迷眼的当今人类,不要毁了俺的家园,拆了俺的牛舍,收了俺的牛槽,糟践了生俺养俺的地方。让俺“门外一溪清见底,老翁牵牛饮溪水”的安稳日子免受侵害,俺就会继续“破领耕不休,何暇顾羸犊,夜归喘明月,朝出穿深谷。”
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俺最爱听俺的主人说:“闲话少说,拉牛套车。”不像有些领导只会在台上夸夸其谈地吐唾沫星子,却从来不务正业。俺只是默默地拉车、犁地、干农活,让俺的庄稼长得像俺一样敦厚瓷实。山西境内黄河底下那四尊牵引大桥铁索的大铁牛,就是俺铁骨铮铮的形象。不信,你瞧瞧,滔滔洪水奈何不了俺,沉沉泥沙封锁不了俺,一千多年过去了,无数的游客还争先恐后地与俺合影呢。
羊咩咩
俺的身世说来话长。俺是土生土长在中国土地上的最古老、最温顺的臣民,俺的名字就是一个典型的象形字。上面的两点就是俺的两个角,下面三横是俺的头盖骨、眼和口,一竖则是俺的鼻子。仓颉老先生的卓越智慧不仅在于造了俺这个“羊”字,还以俺为底本,造了一个“美”字,“羊大”为“美”意味着俺长大后,把皮骨肉包括五脏六腑的血肉之躯都毫无保留地奉送给人类,让人类从此由狩猎走向农耕和牲畜饲养。
如今这世道,“挂羊头卖狗肉”的越来越多。于是,俺的主人在饭馆饕餮一顿,却抹了满嘴的地沟油,在药店买回一盒抗菌药,却吞下了毒胶囊。俺这羊头反倒成了卖狗肉者的广告招牌,唉唉,着实冤枉。《三字经》里说:“羊初生,知跪乳。”夸的是俺对娘养育之恩的感恩和尊敬。诗人贺敬之也曾感叹“羊羔羔吃奶眼望着妈,小米饭养活我长大”。从这一点看,“羊性”有时比“人性”更高尚。昨天媒体还登载了一位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年轻人,因为向妈妈要钱遭拒后,竟然在机场用刀捅伤了前来接他的母亲。听来真是让俺瞠目结舌。鸟类的乌鸦尚有反哺之心,人性的进化难道还不如区区鸟虫禽兽哉?
俺这一生,痴迷于青青河边草的家乡水韵。看着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家园,俺就告诉主人,广州不是俺的故乡,人们却偏偏把它叫“羊城”。俺不喜欢那摩天大楼掌控下的灯红酒绿,家乡的羊肠小道才是俺爬坡溜渠的好去处。这多年,俺也在外打拼,混得有点人模狗样了,但“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俺可不敢像鲁迅先生所说的“人一阔,脸就变”,污损了俺老羊家的名声。
狼的天性总是善于伪装。残害生灵,还要把慈眉善眼显露给人类。就像当年的小日本,屠杀俺30万同胞,还打着“东亚共荣圈”的幌子,到处讲什么“王道乐土”,至今还为臭名昭著的二战战犯祭灵招魂。俺这才知道,俺的主人为什么把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叫做“披着羊皮的狼”。原来,用善良的伪装蒙蔽善良人的双眼,是狼惯用的伎俩。就是这个伪君子,以强词夺理的的霸道,残害了俺的兄弟姐妹,还诬赖俺羊族弄脏了河里的水。
俺最敬佩的人是汉代苏武。十九年的生不如死,十九年的沉沉暗夜,十九年的忍辱苦熬,只有他与俺朝夕相伴,终日为伍,成为俺的守护神。吞毡啮雪,节旌尽脱,依然不辱使命。“云边雁断胡天月,陇上羊归塞草烟”,茫茫北海,漫漫岁月,只有俺温顺亲昵的几声“咩咩”,可以温暖一颗赤子冰冷的心。他用一腔痴情和满腹忠诚支撑着一个民族的信念与忠贞,其人格力量早已超越了地域和疆界。
“我愿作一只小羊,跟在他身旁,我愿每天她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抽打在我身上。”想起王洛宾的这首民歌,想起苏武与俺相依为命的漫漫长夜,俺就忍不住热泪盈盈······
司马迁祠前的沉思
曹建平
1700多年过去了,他的祠前依然游人如织,香火氤氲。
磨盘石铺筑的古道,诉说着他千年不朽的业绩。山坡下绿树掩映的广场,他的塑像一如他的《史记》,令瞻仰者“阅尽人间春色”。手握书卷的他,神情淡定地目视远方,凝重而又坦然。祠里的历代碑石摹刻,或记述、或彰显,字里行间无不刻凿着后人的惊叹与仰止。
沿九十九级石阶登其巅,东望黄河滔滔,西眺梁山巍巍,南瞰古魏长城,北观芝水长流。千古不朽的伟人就长眠于这山水环抱的半山坡上。历史,因他的描叙而眉清目秀,熠熠生辉;而他,一个读书人的理想,也因一部著作而山高水长,气象万千。
华夏民族因为有了他,有了韩城芝川镇的那位读书人,有了汉武帝时代的那位太史令,历史的传承就如一江春水滚滚东流,万古不息。
他太卓越,太直率,太执着。
一部52万字的民族巨著,不只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不只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于国史、于国学、于民族,那都是一座高峰,一尊丰碑,自他以降,无人能绕得过去。如泰山巍峨,如苍松坚挺,任凭风摧雨毁,雷霆万钧,依然光灿照人。他,就是华夏历史的一杆秤盘,一地沃土,一条龙脉。华夏历史就是他笔下的一组字符,一滴清泪,一腔血脉。于是,他的笔下,一个兵败乌江的霸王,有着顶天立地的英雄豪气;一个无奈投江的文弱书生,留下了忠贞不渝的民族风骨;一个平生不得志的将军,铸就了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历史的一草一木,民族的一经一纬,都因他而风姿绰约,仪态万千。
古今中外,说真话太难。说真话的人常常凶多吉少,招致杀身之祸。布鲁诺说真话被烧死在罗马广场,彭大元帅说真话被削职为民,遭遇不白之冤。他也不例外,他痛恨那些大臣的见风使舵,落井下石。他只是想申辩一个真实的李陵,坦诚地见证一个败军之将的汗马功劳和降敌耻辱。他执着地认为李陵兵败被俘事出有因,实属无奈。但他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遭受了人生的奇耻大辱。
宫刑,对于一个朝廷命官,不只是把堂堂男子的血肉之躯糟践得伤痕累累,不只是在他的精神世界里插入一把匕首,对于一个文人,人格的肆意践踏比肉体的粗暴蹂躏更令人痛不欲生。是屈辱悲悯地了却残生,还是在人生的逆境中冲出黑暗?他陷入了沉沉的思索。父亲的临终嘱托,像一缕春风,吹醒了他本已冰冷的灵魂:“余死,汝必为太史令;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
历历往事像影子一样萦绕在他的脑际。他从小“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岁后,游历大江南北,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深厚的家学渊源,丰富的宫廷经历,世代以史为业的家族传承,更有他深埋于心的恢宏意愿,使他眼前为之一亮,他不想在忍辱含垢中糟践人生,他要在汉朝宏阔的文化大背景里,让一部巨著落地生根,利泽社稷,昭示后人。
他在屈辱中刚强地站立了起来。惨淡的月光和冰冷的墙壁,磨灭不了他内心的躁动和理想的升腾:“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他睿智而凝重的目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强和不屈。
他要做比生死更重要的大事,那就是为传承华夏历史而肝脑涂地。上至黄帝,下至汉武时代,他的才情,他的悲怆,他的梦想,在如豆的油灯下一点一滴淅沥成中华民族的传世瑰宝,横空出世。一个古老民族将近三千年的升沉起伏,在他如椽的巨笔中,汩汩流泻,如朝日喷薄,在史学的天空里,放射着万道霞光。
漫漫十六年,他再也享受不到浩荡的皇恩,却在“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沉思默想中,获得了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用点点墨迹释放真情,演绎国政,记述人杰。源远流长的华夏历史因一位囚犯的执着和不屈而惊世骇俗。
站在司马迁祠的圆形墓冢前,古松掩映下的英灵早已灰飞烟灭。眼前闪过的是金戈铁马,是江山易帜,是英雄叹息,是黎民呼号。一千多年过去了,皇帝大人没有想到,也不会想到,恼羞成怒之下,他带给了一个文人生命的羞辱,却成全了一个民族的恒久骄傲。
这就是历史。
注:本文收录于蒋建伟先生(《散文选刊》主编)编选的《2013中国最美的散文》
辛酸
曹建平
六叔从小镇的街道上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衣衫褴褛的他,一手拄着一根柳木棍,一手提着半蛇皮袋(编织袋)捡来的破烂。苍老而又憔悴。六叔如今的生活就是靠捡破烂换几个钱一日一日地往前混。年过古稀的他再也没有力气犁田种地了。他离开了那个他生下来就爬坡溜渠的小山沟,离开了那孔被烟熏火燎得如黑漆一般的土窑洞。窑顶已经塌陷,再不能住下去了。离开那个用力气换取生命存续的栖息地,实在是一种无奈。老了,浑身的骨头再也经不起劳作的煎熬,粗糙的双手骨节早已变形,腿脚迈起来沉重得就像缚着一块铁疙瘩,走路已经跌跌撞撞了。就像那盏伴他大半生的煤油灯,灯油还没有最后耗尽。在瘦骨嶙峋的身架子没有彻底倒下之前,困苦的日子仍要继续,像他在硷畔斫柴一样,一步一步往前挪。
六叔是妻子的六叔父,也就是我的六岳父。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妻子的父母都在外干着公事,妻子生下后就被送回了老家。六叔就像老家一大家人的长工,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汗流浃背中支撑着老老少少的柴米油盐,像那头他吆喝着犁地碾场的老犍牛,默默地行走在人生的山间小路上,从青春年少走到两鬓苍苍。泉水是他一桶一桶从深沟里挑上来的,庄稼是他一捆一捆从洼地里背回来的。六叔劳作的汗水流淌在弯弯山道,也滋养了妻子的童年。那时的妻子有时哭闹着要见妈妈,六叔就背上她步行大半天,翻山越岭来到县城,让不懂事的妻子看看喧闹的山外世界。妻子眼里的县城陌生而又乏味,又闹着要回老家,六叔就背上她再回到山沟里。
六叔和六娘租住在小镇一间又黑又低的土坯房里。土坯房原为小镇的医院所在,八十年代后期,医院搬迁在街道的中心位置,破烂不堪的旧房就像遗迹一样存留在了那里。如今这土坯房的权属归谁所有,不得而知,六叔总算找到了一处廉价的蜗居。六叔养育了四个儿女。两个女儿出嫁后,也是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艰辛中过着并不宽裕的农家日子。大儿子走出山沟在异乡做了上门女婿。二儿子外出打工,在遥远的新疆一去不回。苍天所给予六叔的,是满眼望不到尽头的人间辛酸。年迈的六叔和六娘只能自食其力地苦度余生了。女儿有限的接济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长长久久的穷日子,还得靠自己跌跌撞撞地去谋。在小镇街道上拾破烂,捡几个酒瓶子、易拉罐、废塑料、废纸板,送到废品收购站换几个油盐酱醋的费用,一天的日子就这样打发着。
妻子每年都要去看一次六叔,大多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六叔买两件庄稼人耐穿的衣服,带上些糕点之类的食品,给几个零花钱,叮嘱六叔顾惜身体,如此而已。面对孤苦伶仃的六叔,妻子觉得很无奈,每次离开的时候,眼圈总是红红的。这一次,我和妻子在小镇街道去参加一个亲戚的棺椁落成仪式,就顺便去看了六叔。六叔走路已大不如前,裤子上满是污渍,老年斑像蜂窝一样罩满了脸,见面后也很少言语了,靠在门角的小凳上似乎在想心事。妻子离开的时候,六叔接钱的手抖抖索索,两行清泪瞬间便溢出眼眶。那场面比生离死别还让人难受······
一辈子在庄稼地里躬身弯背的六叔再也不能下地干活了,老化的机器还有谁肯去再瞧他一眼。自食其力的老农,离开了庄稼地,离开了土窑洞,却躲不开生活的辛酸。穷困窘迫的日子还要一天一天扳指头去数,酸楚的泪水只有默默地咽到自己肚里。
土窑洞,土坯房,还有六叔从土地上捡起来的半袋子破烂,该是怎样地让人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