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兵乙(外一篇)
万芊
县剧团真人来村里演大戏这样的好事,在银泾村是几年才难得摊上一回。银泾村是个小村,离县城太远。
银泾村人喜欢看戏,尤其喜欢看县剧团真人演戏。他们常常打听着县剧团在周边村落演戏的消息,合了伙,摇了船,赶过去看戏。其实,县剧团的戏,他们早就看得滥熟了,他们图的只是看戏的热闹。说得再明白些,其实好多时候,他们赶过去就是冲着一个人去的。这人人家叫他匪兵乙,他们第一回看到他在台上演戏,也就演的是匪兵乙。
照村上老看戏的戏迷说,这匪兵乙,在舞台上,生旦净末丑,一样也没沾到边。他只是一个跑龙套的小角色。有时,他不只是演匪兵乙,还演鬼子甲,还演流氓甲。反正只要是跑龙套演坏人的,就有他的份。行头一换就是一个小角色。剧团里就这么十几个人,没人能够闲着。这让看热闹的人,觉得挺有趣。最搞笑的,他前场戏里演鬼子甲被毙了,后场戏里又演匪兵乙出来了。
银泾村人喜欢匪兵乙,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匪兵乙是银泾村人。他是村里老巫家的三儿子,小名三毛。然村里人都清楚,这三毛的长相实在不能恭维。罗圈腿,贼眉鼠眼,还有他那宽板大门牙颗颗夸张地暴露着。别看他长得不咋的,可就是会演戏。说来你不信,前些年,部队到学校招文艺兵,就看中了他,部队里的文艺专家商量了再三,最后还是破格把他招去了。只是村里人都说,那部队里的军装,这巫三毛咋穿呢?那不伦不类的模样。怪不得,没几年,村里人便看见他在县剧团里跑龙套了。
银泾村人暗地里喜欢匪兵乙,只是从不在其他村的戏迷跟前说穿。不说穿的真正原因也许是匪兵乙的相貌长相实在寒碜,没法跟李玉和、郭建光那些光鲜的形象比。还好,不只是银泾村的戏迷喜欢匪兵乙,其他村的戏迷同样喜欢他。不管是演匪兵乙,还是演鬼子甲,只要他到了台上,就挺抢眼,他演的坏人真的很坏。有时他也只是扛着木头枪,歪歪扭扭在舞台上走一圈。然而就这么一圈,那小小的贼眼,那歪斜的罗圈腿,就一下子把观众的心给揪住了,哄笑之间恨不得上台把他狠揍几番。匪兵乙跑龙套不需要说一句话。即使这样,戏迷仍追着喜欢他。
银泾村的戏迷,终于盼着县剧团来村演大戏了。演啥戏,村里人都无所谓,要紧的是要能亲眼看到巫三毛演的匪兵乙。戏演到半场,匪兵乙终于亮相了。这回,巫三毛演的匪兵乙,被红军战士追杀而猖狂逃窜,窘态百出。先是从舞台后斜着窜出来,闪了一下,惹得村里人心里痒痒的,有人喊,“再来一遍”。匪兵乙其实是还得来一遍。匪兵乙再次上场时,像丧家犬一般,斜窜出来,窜得很猛,一下子窜到了台边,踉跄几下,没稳住,人一下子跌落下去。那样子滑稽,那动作惊险,赢得全场一片掌声和哄笑声。
其实这并不是匪兵乙原先设计好的动作。实在是银泾村场地小,舞台搭得小了一些,巫三毛这一窜,窜得又猛了一些,脚下没能刹住,人一下子跌出了舞台,倒栽葱跌落在舞台边的夹缝里,动弹不得。观众哪知道这只是一次意外,拼命喝彩。台上的戏在观众热烈的气氛中继续上演。
只是巫三毛这一跌,实在是跌得不轻,钻心的疼痛,一下子袭来。他试图自己从夹缝中爬出来,但夹缝太窄太深两头又被堵得严严实实,深受重伤的他,根本无力靠自己爬出来。他不想高声求救,他知道那样会打断台上的演出。在自己的村里这样的演出是非常难得的,他不忍心去搅乱。越来越痛,他忍着。他知道,当晚他的龙套已经跑完了,没有他,戏会一直演下去,一直到演完。
戏终于演完了。村里的戏迷们兴高采烈地评价着匪兵乙从没有过的最精彩的动作,在自己村里这么演,大家都觉得很长脸。场上的观众渐渐地散了。演员们也简单收拾一下,准备回住宿船歇了。
突然,有演员说,好像还缺人。
所有准备歇息的演员说,是呀,巫团长走了场以后,好像再没有看到过。有人说会不会回家去了。去找,没找着。找了好久,这才在舞台的夹缝里找到了他们的团长。他喃喃着问,演出结束啦?人迷迷糊糊的。连夜送陈墩镇医院抢救,医生说,这一摔摔得不轻,手臂跟几根肋骨都断了。
蟹蝴蝶
顺顺很早就没了娘,没了娘的顺顺原本是住在银泾村的,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顺顺爹把家搬到了陈墩镇上,顺顺上的是镇上的中心学校,这让村里的孩子们都挺羡慕。为这,顺顺爹化掉了所有的钱,还跟人家借了一些,说是待秋后蟹季捉了蟹卖了还人家。
其实,顺顺的爹只是个捉蟹人,没有读过一天书,大字不认识一簸箕。靠捉蟹为生的顺顺爹,在村里也不是个挺有能耐的人,顺顺的爹只会在村头河里设个蟹簖,死死地守着,靠运气捉些蟹卖些钱。捉蟹是有季节的,也就深秋初冬一段时间,其他时间也常常白耗着。那些年,蟹不怎么值钱,河里自己长的蟹也不是很多,捉蟹赚钱其实也赚不了多少钱。为花好多钱搬镇上住这事,村里人大多笑话顺顺的爹。镇上没有赚钱的行生,捉蟹还得回村上,这样十来里地来回折腾,村里人都说顺顺爹实在犯不着。
顺顺在镇上读书,同学就不是村上原先的那些同学了,有公社书记的女儿,还有镇农业银行行长和供销社主任的儿子,一般同学的爹娘都是镇上单位里领工资的。顺顺在镇上读书其实也不怎么合群,总觉得没有跟村里的同学在一起来得自在。有些事,顺顺也总觉得心里挺憋屈的。
有一回,手工课的老师让学生们各自做一个手工作品,参加展览。顺顺不知做啥好,便回家缠着爹给想法子。顺顺爹没读过书,啥叫手工作品也不知道。不知道啥叫手工作品的顺顺爹便颠颠地跑了十来里路赶学校候着老师问了个明白,又颠颠地跑了十来里路赶回村里的蟹簖上,逮了一大一小两只公蟹,跟顺顺说,爹帮你做个好作品,老师同学肯定想不到的。
顺顺爹把一大一小两只公蟹煮了,美美地吃了蟹肉。平常里,顺顺爹捉蟹都是要卖钱的,这蟹是从来都舍不得自己吃的,为了做手工作品,顺顺爹让顺顺吃了一只从来没有吃过的大公蟹,顺顺开心得像过节一样。只是吃蟹前,顺顺爹小心翼翼地把一大一小两只公蟹两大两小四只螯给掰了下来,说待会做手工作品用的。顺顺问:“爹,为啥要一大一小呀?”顺顺爹说:“待会儿做出来你就晓得了。”就这样顺顺爹让顺顺把大蟹吃了下去。吃了蟹,顺顺爹把螯掰开来。大的一爿有肉,还让顺顺吃了,小的一爿有尖尖的熬齿,浓浓的熬毛,还有一片像叶片一般的螯骨,白白的。顺顺爹这才取过一片小木板,把小的一爿螯骨合在一起,靠螯毛粘在木板上,人转着,问:“这是啥?”顺顺惊喜地说:“蝴蝶,蟹蝴蝶在飞。”顺顺爹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顺顺便把蟹蝴蝶交给了老师,只是当老师把顺顺的蟹蝴蝶拿出来展览的时候同学们都笑了,有的捂着肚子挺夸张地笑,这让顺顺觉得挺难受的。后来,待在一边的顺顺冷眼里看同学们交的手工作品眼都傻了,人家都是什么汽车呀飞机呀轮船呀什么的模型,跟真的一样,有的还能自己跑。顺顺真的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这事后,顺顺变了,很少跟同学们说话,他只是默默地发誓一定要读很多很多的书,赚很多很多的钱。
后来,顺顺真的读了很多书,不只在国内读,还读到了国外。顺顺爹就靠捉蟹供他读书。开始给他寄人民币,后来便一直寄美金。只是,过了没几年,野生的蟹捉不到了,顺顺爹便到人家养蟹场收了蟹再拿到镇上卖掉。顺顺国外读书毕业后,回国在上海做科研,开发了一些项目,赚了一些钱。
赚了钱的顺顺,想自己的爹一个人在镇上也挺孤单的,便想接爹到城里住。在城里住了几年,顺顺便发觉爹的异样来,不爱说话,还老忘事,有几回出去了竟找不到回家的路。陪爹医院里一瞧,医生说,大脑萎缩,是老年病,没法治。过了几年,爹的脑萎缩愈发厉害,弄得啥也不知道了,每天就只独自怔怔的发呆,一出门就把自己给丢了。
顺顺没法,只能把爹送进了康复医院,忙里偷闲,时常去医院瞧瞧爹。有一回,顺顺去看爹,见爹神色还好,便问:“爹,想吃点啥呀?”顺顺爹说:“蟹!”
顺顺一听挺高兴的,专门放下手上的事开车去阳澄湖买了几只最大最好的螃蟹,请人煮熟了,带医院让爹吃。医院里护士见了,马上紧张起来,说你爹胃不好,关节也不好,你弄了这么多蟹来,不是要你爹老命呀!顺顺这才知道,蟹虽说是美食中的佳品却寒性很重,病入膏肓的爹已经不能碰了,哪怕一丁点。而爹却整日嘴里喃喃的,“蟹,蟹”。
无计可施的顺顺只能找来一片厚纸板,把所有煮熟的蟹的螯都卸了,小心翼翼地粘了一个又一个蟹蝴蝶,晾干了这才递给了爹。
顺顺爹拿着满纸板的蟹蝴蝶,人转着,眼睛中似乎重又泛着明亮的光,嘴里不住地喃喃:“蟹蝴蝶,蟹蝴蝶在飞。”
万芊,本名沈明。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理事、昆山市作家协会主席。出版有小说集《游进苏城的鱼》《最后的航班》《乡音》《铁哥们》等多部和长篇小说《最后的老铳》。先后获得紫金山文学奖等十多项。
月 亮
马车
晚上,牛庆坐村头大樟树底下,仰着头望天边的月亮。月亮很瘦,两头尖尖中间稍鼓,跟安凤嘴唇一样勾人。牛庆喃喃自语着,他不知道安凤那封写着什么意思,安凤在信中说,她现在很讨厌月亮,还说那月亮跟刀片子一样,把她剐得只剩下了肉和骨头了。
牛庆实在是想不明白,在安凤没去上海打工的时候。两个人晚上总是溜出来,就在这樟树底下背靠着背,仰脸望着天边轻轻滑动的月亮,数着月亮旁边的星星,谈着月亮里的嫦娥和玉兔。背着家里人他们还让月亮作证,说是过了年两人就成婚的!可现在安凤讨厌月亮了,这让牛庆心里结了个死扣子,怎么想也解不开。
牛庆决定去趟上海,去找安凤问问为啥就讨厌月亮了。
农历七月二十八,牛庆忙完家里的农活就去上海了。下了火车捏着安凤的信,照上头的地址找到了安凤。安凤对牛庆的到来很是冷漠,你来了呀,吃了没有!
牛庆原想安凤看到他会惊喜地拍着双手,还不时捶打他的肩膀的,这情景这样的捶打自从安凤到上海后,他快大半年没有享受了。可安凤只是问了这么一句,让牛庆很失落,他觉得肩头空空的,空得让自已发慌。望了眼安凤灰暗的眼袋,惺红的嘴唇,他问了句,咋了?你没睡好呀?
嗯,走,我领你去吃饭吧!
安凤趿着拖鞋走在前头,牛庆耷着脑袋瓜子跟在她身后。白白的太阳在头顶挪动着,有风吹过来,牛庆揩了一把额头的汗,他想,大城市咋比乡下还要热呢!
拐进了一个饭店,挑了个靠空调近的桌子。安凤问牛庆,喝点啤酒吧?
牛庆没吭声,他在想着事呢。半年前安凤说跟她表姐到上海打工的,写信还说进了专门做衣裳的外资厂,现咋大白天不上班呢?做衣裳的在厂里就弄不把一身像样的衣裳么,看着安凤那露胳膊露腿还可以看见里头红胸罩白裤叉的短裙,牛庆在心里头很是心痛,也不知在心痛什么,只觉得这让大街一些男人占便宜了。
安凤喝着啤酒,见牛庆闷着不说话就端着杯子,来,牛哥我们碰一杯,吃完你去歇会儿,我晚上还得去上班!
牛庆抬起手将杯子跟安凤擦了一下,玻璃与玻璃之间发了清脆的音来。牛庆说,凤,你咋写信说不喜欢月亮了呢,是不是你上夜班看不到,生了?要不,咱就回家吧!
安凤听牛庆这么一问,低头不吭声了。牛庆看见安凤眼角噙着泪水,他也不作声了。两个人非常安静地吃着,只有筷子、汤匙与碟子发出的瓷间。
安凤让牛庆睡在自已房子里,她说自已要去上班了。晚上牛庆一个人呆在房子里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就跑到外面。一抬头只有星星,那飘浮着的月亮让高高的楼群遮住了。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就掏了根烟出来,很有兴致地抽了起来。
也不知道睡到什么时,牛庆觉得身旁有一团热乎乎的肉往自已身上凑,他猛地睁开眼,是安凤。脱得光光的安凤趴在他身上,用手摩裟着他的胸。牛庆一翻身就坐了起来,凤、凤你这是干、干啥?安凤用手捂住他的嘴,牛哥,今夜我把自已给你,我对不起你,你玩几天就回去吧,这上海不是我们乡下呆的好地方……
牛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一股血在脑子里涌动着,全身发热。那一夜,牛庆跟安凤睡了,他们谈了五年还是头一次睡在一起,那一晚,牛庆好像又回到了村头的樟树底下,两个相倚在一起……
一个星期以后,安凤送牛庆上了火车。牛庆说过了年咱们就完婚,我等你。安凤咬着嘴唇说,不用等我了,春节我怕不能回去了。
为啥?不是说好过年咱就结婚的嘛,那月亮还给咱们作证了呢,再说我们也睡过了,现在你就是我媳妇……
安凤苦笑着摇了摇头,牛哥我会记住你的,我不会嫁你的,你是好人我不能害你!
凤,我知道你为啥讨厌月亮了,我知道月亮为啥像刀片子剐你血了,凤,只要你对跟以前那样好,我们还可以到村头看白白大大的月亮,凤你也会喜欢上它的。
不,现在我不再是以前的小凤了,牛哥,回去娶个好的吧!凤挎包里的手机响起《两只蝴蝶》的音乐来,凤侧过脸贴近手机不知说了什么,那随风散下来的长发掩住凤的半边脸。牛庆隐约听见凤在应诺着什么,好的,我马上就来,伟哥你就等我几分钟嘛……
火车“呜----呜呜”叫了起来,火车马上要开了。牛庆听见火车的叫声,觉得窝在胸口的那颗心顿时胀大起来,他双眼无知无觉得湿了,他嗫嚅嘴唇哆嗦着,凤,回去吧!村口又堆好了新垛,我们回去吧,看那又白又圆的月亮吧……
凤,无柰地摆了摆头,牛哥你回去吧。说完扭头一路呜咽着朝车站门口跑去。牛庆的心像是让什么刺了一下,脑袋一片空白,就连凤给买的那顶旅游帽子被风吹到站台上也毫无知觉。
火车颤动了一下,接着深深地吐出白腾腾的汽雾,跑了起来,越跑越快。朝着牛庆的乡下驶去……
马车,本名罗光灿。江苏省作协会员。中短篇小说刊于《芙蓉》《清明》《鸭绿江》《青年文学》《文学界》等期刊,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欢乐颂》《鸟巢里的春天》和诗集《在春天的日子里》。
我在河心等着你
朱闻麟
挽着丈夫的手臂走在回家的路上,兰的心中依然回味着刚才在重阳节活动上看到的精彩节目,突然冒出一个问题。“如果有来生,你还会娶我吗?”冷不丁地被这么一问,丈夫停下了脚步,下意识地握紧兰的手,“会,当然会,我依然会在河心等着你!”听到这句话,兰顿感心中加快,脸上一阵潮红,幸福地依偎到男人的怀里,脑海中浮现起下乡劳动时的情景来。
为响应号召,高中毕业后,丽被下派到鹿城市下辖的红星村做起了插队青年,每天在队长出工哨声中,跟随着村上的青壮年劳力一起下田干活。
大集体生活远没兰想象那么美好,虽说已受到队长的特别照顾,在农活的安排上总是挑轻松的,可在兰看来还是很苦很累。在劳作中,兰总盼着每月两天休假的到来,这是大队里为插队青年特设的,让他们能回家与父母团聚团聚。
红星村处在水网交织之中,每天一班轮船是通往鹿城的惟一交通工具。虽说也可以走路,但二十多公里的路程对兰来说不是件易事,更难的是没有一条直达的公路,走的都是七绕八拐的小道,其间还要经过好几次摆渡才行。所以兰总是早早就起床,赶到村头河边的轮船码头上,去等六点半的轮船好回鹿城自己的家,美美地享受一番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关爱。
又到了休假日,想着明天就能跟父母一起过自己二十岁生日,躺在床上的兰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折磨了大半夜才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当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到兰的脸上,兰猛然醒来,抓过床边小闹钟一看——六点三十五分。
“完了!完了!”, 兰惊呼一声,顾不得洗刷,边穿衣服边往村头跑去,这时才想起昨晚忘了上闹钟。等兰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码头,轮船已开出一大截了,兰奔着喊着想让轮船停下来。平时总嫌轮船开得太慢,此时却是望尘莫及了。
没能乘到轮船,兰只得拖着近乎虚脱的身体回宿舍。半路上遇到叫出工的队长,“小兰,今天不是放你假了,怎么没乘船回去。”‘“我睡过头脱班了,今天回不去了。”“那就明天回吧,今天在宿舍好好休息休息。”“可是…可是…上月我就跟母亲说好了,今天要帮我过生日的。”“噢,那你只能走回去了。”看到兰在摇头,“是不是不认得路,来,我帮你找个人,让他陪你回城去。”
队长叫来了朱会计,朱会计听后说,“小兰,先别忙着走,我们到代销店买包烟,一起到河心钓钓鱼,估计八成能让你少走四五个小时的冤枉路,还好省下船票钱呢。”
听到会计既要买烟又要钓鱼,兰急得直想哭。朱会计忙解释,自己所说的“钓鱼”不是真要去钓鱼,而是守过路船。那时运输货物基本靠船来完成,村边的泾河是通往鹿城一条十分重要的水上通道。
兰买了包“劳动牌”香烟,坐上朱会计摇的小船,俩人来到河心中等候起来。鹿城方向过来的船是不用关注的,那些由十来条船组成的拖轮也不用理会,因为它的速度太慢了。两人专访挑开往鹿城方向那些空载的运输船,它们的速度比乘人轮船还要快。
前面拦了三条船方向是对的,可都不到鹿城市区,兰有点失望,不知自己几时能搭上顺风船。这时,远远地又有一条运输船过来。朱会计让兰把好橹,自己跑到船头向运输船挥起了手。掌舵的师傅一看有情况忙减了油门向小船靠了过来。
就在两船擦肩而过的当口,朱会计一把拉住运输船的船沿,向掌舵师傅打听起船是不是到鹿城去的。一听是到鹿城的,朱会计把兰买的那包“劳动牌”放到了甲板上,说要搭个顺风船。掌舵师傅把手一挥说,上来吧。兰像听到了发令枪般,放下手中的撸,三下二下就爬到了运输船上。
在船上坐定后,兰这才打量起眼前的这位掌舵师傅,原来是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小伙子。没想到搭船的不是老头,而是个大姑娘,小伙子显得有点尴尬,一门心思开起了他的船。
带着感激,兰主动跟他攀谈起来,这才知道小伙开的船是运输站的,每天都要在在泾河里跑个来回。听到兰是个插队青年后,小伙主动把自己出发和到达的时间告诉了兰,说以后随时都可以搭他的顺风船。有了这条顺风船后,兰再也没有乘过轮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兰的心里像是搁了事,每回估算着小伙的船要经过小村时,兰就放下手中的农活奔到河边去,看到那条运输船后会兴奋地挥起手,目送着船儿开出好一阵,心里这才感到满足。
村里大嫂看到她这个模样,跟她开玩笑说八成是爱上那个小伙了。也别说,两人当真擦出了爱的火花终成了眷属。
结束插队生活后,兰返城进厂做起了工人,丈夫依然开着他的运输船。只要是休息日,兰就喜欢坐上运输船,陪着丈夫在两城之间跑个来回。
每当运输船经过兰插队过的红星村时,丈夫总会减下油门挂到空档上,船儿在惯性作用下缓缓前行的同时,他会侧着脸盯着岸边看。
看到丈夫这种下意识地动作,兰会心地一笑,顿时幸福写满她的脸庞。
朱闻麟,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先后发表作品六百余篇一百多万字,近百篇
作品入选各类选本,多篇在国家级征文中获奖。出版个人专集8本。
表姐慧美的卡西莫多
梁慧玲
我十三岁那年阴雨连绵的暑假里,一个人住在楼上的西房间,长时间雨水的浸蚀,使西边那堵灰白的墙壁上出现了团团水迹。它们成了我百无聊赖中想像的面团。就是说我想它们像什么,就把它们用意念揉捏得越看越像什么。
表姐慧美的到来使我很不高兴,她要和我住一个房间,我又得饱受她的惊吓。去年暑假的一天半夜,一只蝙蝠从百叶窗的格子里掉进房间,表姐惊醒后借着月光一看,“啊——”那瘆人的叫声使人不寒而栗!表姐慧美靠紧我,她浑身发抖还连说恶心。表姐比我大十六岁,但她对蝙蝠、壁虎、麻雀之类肉乎乎的小动物的惧怕却使我汗毛倒竖。
表姐慧美的嘴唇天生是紫红的,像刚谢时的蝴蝶花的颜色。这时当时我觉得她唯一美丽动人的地方。平时这朵蝴蝶花默默含苞,最后一次它在死亡氤氲的热气中惊恐地连连开启绽放,这令我终身难忘。
表姐慧美和我平静地度过了一天,夜里我在一个可怖的恶梦后醒来,再也睡不着,看见表姐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密密匝匝的雨声在我们头顶上汇成一片,房间里显得更加死气沉沉。
无聊中我忽然想到了我的面团。母亲关照过我哪些东西不能和表姐说起或给她看,但我的面团不在其间。我开了灯,向表姐介绍。我没有存心故意,只是忘了面团是你看它像什么它就像什么的。表姐出于不太大的好奇心,随便瞥了一眼墙壁,渐渐她似乎被吸引住了,开始细细地观看。我的表姐忽然压抑地低低惊呼,身体颤抖着,她指着一团水痕问我像不像一个男人的头,经她指出后,我点头说的确极像,尤其是上部轮廓很像一头短发。表姐慧美迅疾贴紧我,她既怕又想地不住看着那个头像,又不时用手捂住眼睛。她浑身发抖,看时两眼却灼灼闪光。我害怕起来,啪地关了灯。表姐慧美在黑暗中抖得忘乎所以,她失态的恐慌毕露无遗:
“他在偷看我!我看见他了!”
表姐神经质地尖叫起来,我目睹了她可能有生以来难得的一次勇敢——她像一个鲁莽的武士,开灯跳下床,拎起热水瓶倒了一大杯热水,对准那个偷看她的男人的头狠狠地浇上去,再倒水浇上去。热水顺着男人的头颅流下来,男人的身体自然地形成了。我的表姐面对她亲手创造的庞大丑陋的卡西莫多仓皇失措:
“别过来,不许靠近我!”
可是那个男人还是从墙上走下来了。他浑身的的腾腾热气直扑表姐。我的表姐双手胡乱地猛推着,“别碰我,别碰我!”她带着恐惧的哭腔,狂乱地尖叫着、扑打着墙壁,双手很快红肿起来。忽然,她停下来,直直地站立着。似乎有一双手在抚摸着她,表姐的身体不时神经质地颤栗一下。
我的父母闻声赶来,表姐像根木头似的一动不动。母亲拿了她的衣服想给她披上,走近了,却双腿一软,无声无息地和表姐一起倒在地上,不过我的表姐倒地时发出了沉闷的钝响,我还听到她体内那些脆弱破碎的红色花瓣纷纷萎地时细微的窸窸窣窣声。
医生的死亡证明上写着表姐死于先天性的心脏病突发。
我的表姐慧美死于心脏病。
梁慧玲,供职于昆山文化研究部门。小说作品发表于《小说界》《儿童文学》等,出版有小小说集《占卜游戏》。
女人不在家
张雪芳
每晚六时,女人就打扮得风情万种的出门了。女人走路的姿势很美,轻柔得像风似的在小区的人行道上飘过。这个时候,女人只要微微留意下,就不难发现有许多双眼睛在窗口偷偷地窥视着她。那目光有妒忌,有羡慕,也不乏好色,但更多的是好奇。
女人搬进小区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但是白天根本看不到她的人影,即使在家她也基本上不出门。我虽然和她同住一个楼梯,也只是偶尔才能遇到。每次,她都会友好地笑笑,却并不说话,匆匆忙忙的回家或者出去。对于她的情况我也是了解个大概,都是二楼的郝阿婆告诉我的。郝阿婆的孙女在外国留学,时不时的给她寄一些明信片,而且总会在上面写上许多的话。郝阿婆一收到明信片就会欢天喜地跑来我家,迫不及待地叫我念给她听,有时也会请我回个几句。也许是为了报答我的这点“小恩”,郝阿婆就告诉了我这些她探听到的所谓的秘密。比如那女人的儿子是寄宿在学校的,只有周末才回家;比如那女人说自己是有老公的,可是这么久了却不曾露面过;又比如那女人每晚都会出门,而且不到半夜绝不回家。诸如此类的秘密阿婆都是冲着我的耳朵轻轻告诉我的,末了,还会添上一句,别跟外人说哦。我说知道了。她这才放心地离开。可是,第二天,这些秘密会一下子传遍小区的角角落落。
女人每晚六时出门,我想这么确切的时间除了好事的郝阿婆是不会有人能够观察得如此仔细了。于是,无聊的人就会在六时整躲在自家的窗口看女人离开时的样子,浮想联翩地想象着接下来的故事。女人是美的,是一种少有的美。这种美更增添了故事的趣味性以及神秘感。我曾经好奇地问郝阿婆,她晚上一直出去做什么?加班吗?郝阿婆笑着骂我,瞧你,天真来,打扮得这么时髦出去能干嘛?不是上班,她跟我说过没有晚班的。我说,那你没问她是去哪儿?天啊,阿婆大惊小怪地叫道,你装傻啊,这种事怎么能问的。我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在我眼里,郝阿婆的认真样子比女人不能问的事情还要有趣。
郝阿婆是楼里在家时间最长的人,又住二楼,凡是来的陌生人都很难逃过她的火眼金睛。她亲眼目睹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来找女人,她总会站在自家门口,看着他们匆匆的上去,又匆匆地下来。其实很多时候她是知道女人不在家的,但她却不说,就喜欢看着来人跑上跑下,并且还会煞有介事地问上一句,女人不在家?然后愣愣地看着来人,眼里藏着许多的内容。
女人不在家,这句话一下子成了楼里的口头禅。来了陌生人,就知道是找那女人的,看着他们兴冲冲地来,又灰心丧气地去,总会无比同情地说,女人不在家?其实,晚上,谁都知道女人是不在家的。
小区里,对于女人的传闻渐渐多起来。我看到俩个女人在超市里偷偷议论着,说到深入,彼此默默对视一下,眼里尽是那种讥讽的窃喜,尔后,便放声大笑起来。那笑就象尖锐的刀尖可以直刺人的心脏,让人痛不欲生。
直到有一天,女人的头上扎了一朵显眼的小白花,那样的笑声才逐渐消失。郝阿婆问女人,给谁戴的孝?女人告诉她,是给她的男人,她的男人在医院里沉睡了一年多,尽管她每晚都去陪他到深夜,却终究没能唤醒他。郝阿婆一下子慌了神,像做错了事的孩子,红着脸说,你怎么不早说啊。女人说,也没人问我。郝阿婆的脸更红了。
女人一如既往的把自己打扮得风韵十足,上班、下班,当然下了班却很少能看到她出去的身影了。有一次,我们正好一同下班回家。一路上,我们聊到穿衣打扮。我说,你很会打扮。她淡淡地笑笑,说,我老公喜欢我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他还睡在医院的那阵子,每晚我去看他,仍然会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我相信他是希望看到我这样的。我轻轻地说,是的。
女人仰着头向前走着,踩着细碎的步子,很轻很柔,却是透着无比坚定的力量。那种力量缘于她对生活的态度:认真地对待生活,即使生活欺骗了你。
张雪芳,古镇锦溪人。业余文学创作十余年,作品发表于《雨花》《小小说选刊》《扬子晚报》《苏州日报》等杂志报刊。
品 味 鱼 头
邵雪娟
八年前,他和她,凭同样的入学通知,走进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在同一桌上吃饭。每桌八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学校远离江河,食堂里很少吃鱼。偶尔烧了鱼,也常常把一条鱼一分为二,半条是一份。吃了鱼尾就不能吃鱼头。
她,出生在水乡,从小吃着鱼儿长大,而她偏爱吃鱼头,然女生特有的矜持,让她不先表露自己的喜爱。而他呢,因为家里没钱,难得见鱼腥,吃啥都觉得鲜美无比。
往往面对一份鱼头一份鱼尾,她谦让着,说:“你挑吧!”推让几回,他便挑了鱼头,鱼尾的肉自然比鱼头要多,这是他让她的理由。其实,她却爱鱼头。
临毕业前半年,他约她去吃饭。就他们两人。他参加了一项设计比赛,拿到了一笔丰厚的奖金。他知道她喜欢吃鱼,就点了一条鱼。鱼上桌时,他给她挑了鱼肉最多的一段,给自己留了鱼头。她却浅笑着说:“你真坏,我是喜欢吃鱼头的,你偏偏要夺我的最爱。”
她的话,让他顿时无地自容,他其实最爱的是鱼尾,他把自己的最爱让给了自己最爱的人,却无意中伤了最爱的人。于是,他把鱼头让给了她。
那回,她真的舍不得下筷。尽管她心里十分想吃鱼头,但还是把鱼脸上最鲜美的那块鱼肉认真地剥下来让他吃。他推让着,不料想,那最好的鱼肉竟掉在桌面上,两人只能作罢。他吃着带刺的鱼尾巴。看着她细细品味着鱼头,优雅地吮吸鱼骨中的汤汁,他竟然心满意足!
毕业前的那晚,他俩走到了一起。
他们来到学校农场的情人桥畔。陶醉在爱意中的她,偎依在他怀里,在皎洁月光的衬托下,那起伏的胸脯成了她坚实的靠山。爱地甜美荡漾在她的心间。而他,内心同样无比渴望着能和自己心爱的女人永远在一起,那将是多么的幸福呀?!怀抱如此美丽善良的水乡女孩,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他爱抚着她,亲吻着她,久久的。
她也深情地回吻了他,眼里闪烁着泪花。她说三年校园生活值得庆幸的是结识了他,与他交往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地幸福那么地令人回味。其实,她非常想和他厮守一辈子,但每每想起母亲的话,却举棋不定。
她说,水乡是她的最爱,她希望他能够跟她一起在美丽的水乡生活,天天有鱼。
而他说,山区是他的根,那里有他的父母祖辈,他离不开山区,他出来读书时,他就发誓要回去的。
其实,她不想进入他那拮据寒酸的家庭,她想把他拉入她温馨的生活圈子。
他挽留她,她绝决中带着几分依恋,心想,要是他的家境不那么穷,要是他的家不在山区,那该多好,至少她会留在他身边……
春去秋来,短暂的校园生活在吃鱼头的美好回味中结束了。
五年来,她偶尔从同学那里得到有关他的一点消息,他在自己的家乡白手起家,干出了一番事业。他和她从没主动联系过,尽管心里时常将她忆起……
五年后的一天,班长组织全班同学去母校参加同学聚会,并邀各自的爱人一同前往。
她被活动组安排接待。真是今非昔日!他和所有走上成功道路的同学一样,开着气派的好车出现在校门口,她与他相视而笑,眼里仍然充满了关爱。只是他,身边多了位耐看的女人,小鸟依人。而她,仍孤身一人。
老同学相聚,热闹非凡。面前的男人是她曾经的恋人,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那种事业上成功男人的特有魅力,她的目光一直不愿离开他,她多想找他促膝长谈,倾诉这些年来事业上的苦与乐,情感上的种种失落……
午餐时,她和他坐在同一桌。餐桌上的鱼头使她浮想连翩,几年前的校园生活以及那次他陪她吃鱼头的情景历历在目。正在她浮想连翩时,他竟然利索地夹了块鱼肉并挑去了大刺后放在了她碟子里,而把她最爱吃的鱼头给了身边的妻子。他妻子也挺善解人意地劝她用鱼,就像热情的主人。
她的眼睛突然湿润了!
这么多年来,在商界滚打滚爬,历尽坎坷,充满挑战,但坚强的她从未掉过一滴泪,可是今天,她再也熬不住了,手抚泪水直奔向洗手间……
回家后,打开电脑,很意外收到他的邮件:看着你今天的失落,我心很痛,我不希望看你落魄!走出来吧,走出那张曾网住了你也曾网住我的情网,让伤痕累累的我们各自舔舐自己的伤口,开始新的生活。我想,一定有人比我更适合你!来年相聚,但愿你身边有个喜欢为你夹鱼头,并静静看你品尝鱼头的男人!
邵雪娟,古镇周庄人,初涉小小说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