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期待微型小说创作具有更深厚的文学性、思想性、现实意义和阅读情趣,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江苏省镇江市文联决定举办 “第十四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5)” (简称“年度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年度奖”征集参评作品公告如下: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作品奖
(1)凡是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省市级以上报刊、图书上发表的单篇微型小说、小小说、微小说、闪小说、百字小说等均可;篇幅不超过1500字(含标点符号);题材、内容、艺术手法不限,但需具有区别于故事、散文、小品等其他文学样式的小说艺术特质。
(2)参评作品的发表、出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必须是首发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2. 优秀个人作品集奖
(1)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上述小说文体的个人集,集子中必须有30%及以上在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内发表的原创作品,并具备合法出版的一书一号。
(2)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推荐或自荐作品集时须另附列表,注明集子中属于上述30%及以上作品的写作、发表的日期。
三、奖项设置
1. 优秀作品奖 10名,奖金各3000元,
入围奖 10名,奖金各500元;
2. 优秀作品集奖 3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 3名,奖金各800元。
为每位获奖者颁发奖状,并赠送一年的《金山》杂志和小说界增刊《微型小说专辑》;
年度奖评选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纸质和电子出版、改编权,凡参评、获奖者即被视为自愿遵守上述版权的授予。
四、组委会、评委会机构
1. 组委会由主办方中国微型小说学会、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文艺出版社联合组成;
2. 评委会分初评、终评委两级,均由主办方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专家分别组成;
3. 承办单位金山杂志社承担参评作品的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4. 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评。
五、大赛流程
1. 即日起至2月28日止,征集参评作品;同步进行资格甄别和筛选工作;
2. 3月至4月,先后进行初评、终评委工作,入围作品经公示、确认后由组委会予以揭晓和颁奖;
3. 获奖作品及两级评委评语在《金山》杂志和小说界增刊《微型小说专辑》上刊出,以显示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4. 本年度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六、参评作品征集
1. 各报刊社、出版社及文学社团推荐作品和作者自荐作品均可,每位作者参评单篇作品不得超过三篇,并严格遵守上述评选范围;
2. 有关推荐须经作者明示同意并获得相关授权;
3. 参评作品需邮寄发表的原作样(可复印件)或作品集,均一式五份,并显示原发报刊、图书及发表、出版日期和版权页;
4. 邮址:江苏镇江市正东路34号机关综合楼5楼金山杂志社,信封右上方标示“年度奖”字样;邮政编码:212001;
5. 为甄别资格,不接受电子稿;
6. 截稿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以邮戳为准;
七、本条例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镇江市文联制订、解释。
“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组委会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