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梗复活了——探究生与死的问题
甄子丹主演孙悟空的《西游记之大闹天宫》运用3D技术上演了一场震撼的动作大戏,但是其中导演想要探究的一个关于生与死的问题却没有被阐释清楚。该片导演匆匆忙忙地弄完了武斗的戏后才借观音大士的口来阐述一点关于生死的思考,但是由于前后没有多少衔接,所以使观众有些云里雾里的。
观音大士对孙悟空说:“如果你生为不死,你生来何故?………世事无常,三界始终生灭。灯火不息,死即再生,念念相续,始为轮回。”
生与死的问题当然不能用这么两句话就能阐述清楚,但是它引起了我们的思考。我们不禁要问了:人真的能复活吗?人真的有来世吗?人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吗?
生死问题是困扰中国人乃至全人类很长时间的问题。亲人的离去,朋友的死掉,爱人的消逝,这些死亡的事实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从神话中的嫦娥、后羿到历史中的秦皇、汉武,他们都在到处寻找着能够长生不老的灵药。从贫民到逸士,他们吃五石散,他们念经拜佛,他们修道求静,莫不为了多活、长生。可是他们真的能够长生吗?
日本动漫《犬夜叉》第14集中,桔梗的灵骨被盗,犬夜叉责怪枫大婶当初要是把桔梗的灵骨抛进水里不就没事了吗,就是因为他们太留恋了,才会有现在这样的结果。枫大婶对犬夜叉说过这么一段话:
“墓地不只是存放骨灰和遗体的地方,真正需要墓地的,是仍活着的人们的心。姐姐大人(即指桔梗)身为女巫而生下来,为了村民而使用她的灵力,令妖怪不能靠近,与难治之症和危机为伴,不断进行激烈的战斗,姐姐大人她去世后,村民也绝不会气馁并坚强地活下去。但人类是轻柔的东西,充满困难和不安的心,会轻易崩溃,姐姐大人的遗体,那墓地便是心灵依靠的地方。”
这当然是对生死问题的第一层次的理解,记得曾经有一句话是:死者倘不活在生者的心里,那就真真的死掉了。古今仁人志士为了百姓福祉,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他们追求的就是这种永生。也正是因为这种观念,有无数的人都想要青史留名,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的很多贤人都舍弃了生死,舍弃了利益,却怎么也舍弃不了名这个东西。因为名可以让他们永生、让他们不朽。
这样做,当然可以达到永生,却不过是庸俗的永生、消极的永生。所以在《犬夜叉》第15集复活的桔梗,只是一个有无穷欲望的庸俗的桔梗,她不是原来的那个桔梗了,正如奈落所说的她“不过是一个复活了的死人而已”。
于是很多人发现,这样的生,还不如死了的好。而且,历史实际上是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只要是你对社会产生影响(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你就可以留下名字。这也就是《晋书》卷九十八《桓温传》写的:“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复遗臭万年耶”的意思。既然是这样的永生,那么,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就有了第二层次的关于生死的思考。那么就是转世之说。《犬夜叉》中的戈薇,就是桔梗的转世,戈薇不同于被复活的死人桔梗,她有着桔梗的善良和灵力,她最接近真桔梗。
转世本是佛家的术语,指人死后可以化作灵魂,再投胎到达来世。但是,从科学的角度讲,人的形体的转世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人类纠结了好几千年的生死问题,其实在科学的角度上意义很少。于是人类把视线放到了哲学上来——人类由思考形体的转世到思考精神的转世——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美国的格丁古在他的《社会学》中说:
“夫人格云者,非仅存立于一身之中,而与个人之生活共死灭者也,必将进入人间不朽之生活焉。”
这样的道理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是缺几个例子,胡适先生于是送来了例子。据胡适的《评论近人之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
“思想的线索是最不容易捉摸的。如王充在一千八百多年前,已经有了很有力的无鬼之论;而一千八百年来,信有鬼论者,何其多也!”
我来补充一下,虽然王充之后有无数人信有鬼论,但是,王充的思想一直未死,不仅未死,而且转世在后来的大家学者身上,继续为无鬼论而努力。
文学史上有一种现象,就是一种思想会消失,但是几百年后又突然重现。活像一颗火星,忽然燎起一场大火。我想,这种现象就叫做思想、人格的转世。
这种思想、人格的转世,不仅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也是仁人志士们主观的希望。古今中外,智者、仁人们常常不为世人所理解,世人愚蠢地攻击他们,就像圣经中的那些愚蠢的人攻击耶稣、朝耶稣吐口水一样,就像房龙的《人类的故事》的序言中所写的愚蠢的村民攻击那个先行者一样,就像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的愚蠢的看戏者嘲笑圣人查拉斯图拉一样,就像查拉斯图拉所说的那样:“我的嘴不适合你们的耳朵!”正如尼采在另外一本书中所说的那样:“你飞得越高,那些不能飞的人就会看你越渺小。”在现实中不被理解的智者大师们便期望着来世,期望着远方。就像李敖曾经在《笑傲五十年》中说台湾人里没有懂得李敖的人,他把希望寄托在大陆,可是回到大陆时,他才发现,大陆上也没有懂得他的人。既然空间的转移仍旧无法得到世人的理解,那么就把希望寄托在时间的转世上。
陈寅恪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写了这样一段话:
“寅恪以谓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往往憔悴忧伤,继之以死。其所伤之事,所死之故,不止局于一时间一地域而已。盖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必非同时间地域之众人所能共喻。然则先生之志事,多为世人所不解,因而有是非之论者,又何足怪耶?尝综览吾国三十年来,人世之巨变至异,等量而齐观之,诚庄生所谓彼一是非,此一是非者。若就彼此所是非者言之,则彼此终古末由共喻,以其互局于一时间一地域也。呜呼!神州之外,更有九州。今世之后,更有来世。其间倘亦有能读先生之书者乎?如果有之,则其人于先生之书,钻味既深,神理相接,不但能想见先生之人,想见先生之世,或者更能心喻先生于奇哀遗恨于一时一地,彼此是非之表与?”
但是,这样的思想、精神、人格的转世,很有局限,因为这只是个人思想的再生而已,就算真有人作为精神、思想、人格的转世之寄体,其力量也是很微小的,而且这样小的精神、思想、人格的转世以及力量的聚成需要很多宝贵的时间。即等待继承思想、精神、人格的人需要很长时间。那么,就不如把小我融进社会和时代的大我之中,让这大我永存下去。而实际上,这种小我融进大我,并不只是主观的希望,而也是客观的现象。无数的小我融进大我之中,于是就成为了“势”,这种“势”催生下一代的无数个新鲜的、却又是站在前辈大我基础上的小我。那么由这种新的小我来继承融合就得小我的大我。这也就是鲁迅为什么要提出“解放了我们的孩子”这个观点的深层含义。那么,这也就是生与死问题的第三层思考。
胡适在《我的信仰》中写道:
“小我是要死的,但是,他还是继续存活在这个大我身上。这个大我乃是不朽的,他的一切善恶功罪,他的一切言行思想,无论是显著的或细微的,对的或不对的,有好处或有坏处——样样都是生存在其对于大我所产生的影响上。这个大我永远生存,做了无数小我胜利或失败的垂久宏大的佐证。”
龚自珍写诗说:“化作春泥更护花。”其实说的就是这种意思。土是花的尸体,但也是活着的花的养分,这土就是大我,这花就是小我。花和土的关系就是小我和大我的关系,也即是生与死的关系。
桔梗复活了,但是复活的只是死人桔梗,真正的桔梗是不死的——那就是戈薇——桔梗的转世。
指月的手和手指的月
佛家有指月之譬,言以手指月,示之世人,非叫世人看手,而是要世人看月。手指不过是一种媒介,指向的才是真正的大道——月亮。
一部罕见的文学巨著《红楼梦》问世之后,先是受到官方禁止,斥为淫书,全国查禁。到后来终于挡不住民间流传《红楼梦》的趋势,于是官方加以篡改并鼓励其流行,以至于官府民间几乎人手一本的境地,甚至有语云:“读书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有识之士以为是雪芹之幸也,其实却不知天下人皆是凡夫拙眼,并不知道《红楼梦》的真义,而只是把它当作言情小说看待了,人们为宝黛不能结合感到怅惋,为其中的儿女爱情忧伤,为里面的华美的描写震撼。却几乎没有人在真正关注曹雪芹的苦心、匠心。
王阳明在其著作里讲到一个现象,富贵人家财富万千,黄金山积,于是清点财产而留下账簿。子孙后代对家产不加珍惜,乱花豪赠奢侈度日不思进取,最终财产已无而账簿犹在;后世子孙沦为乞丐,手拿账簿,还神气十足地说:“我家有黄金万两,你瞧,账簿上清清楚楚地记着呢!”
各位觉得那些富贵者子孙的行为好笑吗?你们会不会觉得他们很愚蠢?其实,我们有时和他们一样愚蠢。
我们拿着一本本巨著放在床头、柜头,而认为自己已有了知识时,难道不和那些拿着账本说自己有万贯家财的乞丐一样好笑吗?我们看到某些美丽的句子,而为它们的精致而佩服时;我们看到一本哲学著作,而为其中的爱情而忧伤时;难道我们不正是那万千俗人、庸人之中的一个吗?
我们错在了哪里?
我们错在了只看到了那只指月的手,而忽视了顺着这只手指向的月亮。一部文学作品,作者花耗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心血去为读者指月亮,可是读者只关注他的指月的手,这难道不是对作者的大不敬?这岂不是对一部伟大作品的大不理解?
叶圣陶先生讲:“作者的目的是用更为贴切的语言表达出自己的情感经验并启发读者,而读者的任务则是通过语言文字去获得这种作者的意趣并有所领会。”文字不过是一些死死的符号,读者既然不能从中得到作者意趣,那么符号的作用也就没有发挥。
李敖说:“我们不仅须要求有千里马,更须要求有识别千里马的伯乐。我们不仅要有好的作者,更要有跟得上作者的好的读者。”什么是好的读者?就是那种可以从作者嬉皮的玩笑中看到他真正想表达的悲伤的读者,是那种懂得努力提高自己阅读能力而去主动鉴赏高雅文化的读者,是那种可以从简单文字之中看出大道的读者,是那种可以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到月亮的读者。唯有这样的读者才能促进文艺的发展,也唯有这样的读者能真正得到看书的快乐。
正如诗人艾里略所说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不仅是如此这般的一种格式或图形,而是一种恰是如此思想感情的方式。如此这般的诗,以至于我们看不到所谓诗,而注意着诗所指示的东西。”《文心雕龙》里也有言云:“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实际上,言语文字里未能表现出来的东西才是最美的、最值得人去追寻的。昔日释迦摩尼拈花,其弟子迦叶以微笑还之,如来衣钵尽传之耳!这种灵性的感动,陶渊明也体味过,诸位看他的《五柳先生传》里:“每有会意,辄欣然忘食”。所谓会意,就是他懂得了书作者的意思,感到了其文字的灵魂。
再仔细想想, 其实舍本逐末的人又何止只是读者;他们做的事情又何止只是用错的方法看书?因为只关注指月的手,所以碰到一个犀利的观点,大家要么膜拜到五体投地,要么把它批得体无完肤,而从来不思考犀利观点的背后是什么。因为只关注指月的手,没有人想着去做务实工作,所以人们浮躁,人们不相信一切,甚至极度偏激与极度保守的观点同在。这种只关注手指而不关注月亮的做法,会产生恶性影响,会使我们的后代只追求多彩灯下发出虚光的假钻石,而忘却真理。一旦这样的人多起来,中国的中坚力量就会自我侵蚀。到那个时候,我们岂不正是那个拿着曾经辉煌的账本,而说自己拥有优越性的可笑乞丐吗?
又见满天星斗
一个小男孩,约莫6岁左右,吃力地搬着一把大木椅,慢慢地挪到一个空旷的水泥场子上。他坐在椅子上,双脚离地而在空中愉快地蹬踢,手里拿着三四个翠绿色的莲蓬。莲子在他手上渐渐褪去绿色的外衣,露出嫩白色的莲肉,再一掰开,便可见嫩绿色的莲芯了。
小男孩吃着嫩嫩的莲子,偶一抬头,远天模糊地嵌着一轮月牙儿,洽若一叶扁舟,在寂黑的宇宙间飘行。乡间里一直流传着一个小小的传说,就是看月亮时不能用手指指月亮,因为会被月亮割去耳朵,如若不信,你瞧,每当你走时,月亮便会跟着你走,这就是它伺机割小孩子耳朵的证据。小男孩看见月牙儿,便想起了外婆给他讲的这些“警告”,于是在剥莲蓬之余又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乡间四处都是宁静的,就算是有人家里的老人去世了,需要唱丧歌,锣鼓喧天,那也是极其安静的,首先是歌师坐在小板凳上,一面用土话说唱着去世老人的生前身后,一面又偶尔敲一下身边的小鼓,幽寂的半夜,悠长的腔调,半懂不懂的有韵的唱词,一声鸟叫划过夜空,风吹树叶沙沙响。去世的老人安静地躺在冰棺里,慈祥的遗照安静地摆放在棺前,几缕燃香烟气淡淡升起,飘去了几十年的青春岁月。
小男孩就坐在那个空旷的场上,只有他一个人,望着远天,望着远天的星星。
星星可比月亮明亮多了!好像棋子散布在棋盘,星星被抛撒在夜空幕布上,各自闪亮,又好像一颗颗晶莹透亮的莲子,就像小男孩手里的那些一样。夜空有太多秘密,生命有太多秘密,小男孩不知道,他小小的心只有光亮和手里的晶莹透亮的莲子。
几米有一本画集,叫做《星空》,男孩和女孩一起到深山湖心乘舟看星星,女孩问:“如果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你会不会感到害怕?”女孩说:“以前,爷爷常常牵着我的手,慢慢穿过幽静的森林。”女孩说:“森林的尽头有座美丽的小湖。爷爷会将小船划到湖心,然后我们会静静地躺在船里随波摇荡。”“等浓雾散去后,就可以看到最美丽的星空了。”
男孩还记得自己有一次也和爷爷奶奶一起划着一只小船,在湖里飘荡,奶奶划桨,爷爷撒网,而他就靠着船舷,一把一把掬水,满湖都是星星,清晰可见,小船就像在夜空中划行,爷爷一网撒去,网起一船星辉。是的,小男孩还记得,那时爷爷还没有现在这么老。
我还记得自己有一次去长沙橘子洲头,看湘江水流,天阴沉,水翻滚,一位老画家,浑身颜料,独自坐在江边画画,颜料泼在画纸上,好像大雨滂沱冲洗着人间,江水在画里翻滚,江水在他旁边翻滚,江水在阴沉沉的空中翻滚。我的泪水在心里静静地流。我仿佛看见画家的青春,看见画家这些年所涂抹过的颜料。
就在那晚,小男孩做了一个梦。梦见大雨滂沱,梦见有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子在雨中奔跑,不停地奔跑,冲向黑黑的、不知道是何处的远方。
在高三那年,一次考试失利后,我就站在寝室外面的桂花树下,透过桂花树叶看夜空,看那星光。透过无数层云,透过无数次折射,星星把它的光芒滴在我的额上,表示它也看见了我。在一个下大雨的冬天,下了晚自习,我撑着一把伞回宿舍,在路上,看着远处的路灯,我的心也变得潮湿起来,它就像一抹星光,就在不远处,就在那里,烟雨朦胧,似幻似真,就像一层滴了油的纸,是一种昏黄的朦胧。还有,那次,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早晨,我小跑到教室,很早很早,没有一个人,只有我在跑。我轻轻地告诉自己,生日快乐。一抬头,几颗星星依稀可见。
小男孩骑着外公给他买的小自行车兜着圈子。那是一辆有四个轮子的小车,那时他不满十岁,但是家里人却给他办了一个十岁的生日宴席,他很快乐,很开心,他骑着他的自行车在花丛里穿行。两年后,爷爷奶奶送给了小男孩一个很大很大的蛋糕。他吃了好久好久。
说真的,我真羡慕那个小男孩。我的生日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外公今年去世了,我的爷爷奶奶日益老去了。我的自行车坏掉了,我的蛋糕吃完了。
星星还在那里。没错,透过层层云,我看到了它,好像透亮的莲子。
男孩搬出一把竹椅,在那空旷的场子上,等待着,等待着。他希望还能碰到那一夜空的星辉,他记得其中有一颗星星对他微笑过,他向它做出承诺,可以在众星找到它。可是他真的找得到吗?
雪花纷扬,在空中飘撒,如柳絮,如江水泡沫,如星光,一片片旋舞,一抹抹泼洒。我突然发现,那不是雪花,那是星星身上剥落下来的光的碎片。那颗星星,我还记得它,小男孩长大了,它也还记得他。
忽一回头,身在湖心舟中,又见满天星斗!
闲下来
闲下来的时候,一个人走在马路上,静静地走,不去想什么烦心事,脑子里一片清爽地往前走。耳朵里塞着一个乳白色的耳机,播放着一支安静的曲子,一面走,一面看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滴下来、流下来,就像蜂蜜从指间流过,是一抹甜蜜的暖洋洋。过十字路口时,眼睛轻轻地向左右一看,若是红灯时间,就等一等;若是绿灯时间,就不慌不忙地走过去,可以不慌不忙地看绿灯轻轻地闪烁,直至它变为红灯。如果不用休息,如果体力很好,就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穿过大街小巷,走过大路小路,绕过小摊,经过公园广场,一路走去。让所有人都觉得你在寻找什么,让所有人都觉得你将要去某地,而你,只需要静静地享受这其中的闲暇时光便可。你可以舔着一支冰淇淋往前走,你可以吮着一颗牛奶或水果糖往前走,你可以迎着不太刺眼的阳光偶尔蹦蹦跳跳地往前走,偶尔哼几句歌。走累了,就停下来,就去找一个小咖啡馆。
选个靠窗的地方,听着咖啡馆里播放的静谧的音乐,听着那支你很熟悉的大提琴曲,对,很缓很慢,丝毫不用着急。你就微笑着品味手里的那杯咖啡,望着窗外的行人,看他们的笑脸,看他们互相逗趣,看他们走他们的路。你可以闭上眼睛,静静地那支钢琴曲,捕捉每一个飞扬的音符,你在脑海中用想象力轻轻作画,就画一个蔚蓝的天空,就画一面没有波纹的湖,就画懒洋洋的大海,就画一个穿紫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走在一条种满了玫瑰花的小路上,就画一个春天。呼吸着咖啡的醇厚感,你可以注意到咖啡馆里的每一个客人,他们都有一个曲折的故事,他们都选择来这个安静的处所来打发他们的时光,生命,就是靠这样的闲暇时光填满的。
你喝完了咖啡,就轻轻地走出这里吧;不要又声音,不要打扰其他人的安静的时光,你离开,就像你从未来过这里。
经过一片梧桐树后,就进入一栋精致的小书店内。每个书架都雕刻着不同的风景,都有不同的精致可人。每一本书都被放在清亮的地方,都享受着它们的时光。情侣们坐在地板上,一起看着一本风景书,看着里面的四叶草;你也坐下吧,找一本你喜欢的书,斜靠在书架边,打开书页,看阳光像流泉一样在书页上跳跃,像一只蝴蝶似的,每个文字围绕你翩翩飞舞。你用眼睛去看书店的环境吧,你去看墙上挂着的山水画吧,你去看桌子上那些作家文人的照片吧,你去看陈列的青花瓷和各类精致的瓷器吧。你去看吧,用你的目光抚摸每一本书。
闲下来的时候,你就可以这样做。
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和你最好的朋友一起,不用说话,只是待在一起,用微笑温暖对方。这个时候,不用去管生活的琐碎事情。你们就可以坐在一条长椅上,看汗流浃背的学生在操场上跳跃、投球,看他们奔跑,一起用沉默回忆你们的友谊。好朋友不用说太多话就能理解对方的,你们就享受这种默契吧。
你可以带一瓶名酒,找一个安静的公园,慢慢地品味;你可以捧一把粮食去喂飞来飞去的广场白鸽,你可以坐在喷泉下微笑,你可以和广场舞大妈一起扭动起来。
仔细地看着生活,让生活也仔细地看着你。不要再害怕失去什么,就静静地关注生活本身吧,让一切都云淡风轻。
种一丛花吧,看它发芽、萌花骨朵、看花、凋落,体味生命的每一个过程。
不用去读诗,生活本身就是诗。
当闲下来时,你就可以这样做。
我的恩师
一般老师教给你知识,优秀老师教给你方向。
——题词
那是在初三时候,上课的老师是一位年纪七十多岁的老先生,上的课是化学课。虽然上的是化学课,但是一直影响着我这个还算纯粹的文科生。
老先生是我们的校长,名字叫做余承祥。我很少有过佩服的老师,但是余校长算是我最佩服的老师之一。余校长很早就开始当老师了,记得似乎他有一次上课时说过他是19岁就开始教书,一直教到现在,教的学生遍布五湖四海,甚至我的三叔也是他众多学生之一。我高中时的不少老师也是他的学生,他老人家可谓老师的老师了。
起初刚进初中时,对他没什么印象,以为不过像小学的校长一样。可是有一次在食堂里,我改变了这种看法。那次我正在排队买面,一个学生端着一碗面朝饭桌走去,路上不小心滑了一下,面全泼了,他于是很懊丧地走了。接下来有三个学生经过那里,可是要么熟视无睹,要么悠然跨过,没有人注意地上的脏面。余校长在食堂巡视,突然发现了地上的面,他摇了下头,走上前去,毫不迟疑地用手将地上的面抓起来,拿到外面扔进潲水桶里。我感到吃惊,肃然起敬。
余校长和食堂的故事有很多。我在初一的时候是校长助理,向余校长反映过一个问题,就是食堂的馒头太小了。余校长后来做了一件很不同寻常的事。他督促食堂做馒头要比外面卖的重一半,后来他竟亲自用称来称馒头重量。有许多人笑他的古直,可是就是他的这种古直却深深的影响了我。
还有一件事是我高二时听一个同乡初二的学弟说的。初二学生不想上课,想要国庆节提前放假,可是余校长坚持要将课上完。于是他们就说自己没钱了,要回家拿钱。想要以此为借口要求提前放假。余校长问他们难道不能向同学借下吗,他们说同学也没钱了。但是余校长还是坚持要上完课,他说:“那行,我跟食堂的主管说,你们初二的学生在国庆节前的饭钱我来出,你们免费。”学生们为了报复他,便一人打两份饭,吃不完的就泼掉。同乡的那名初二的学生说得神采飞扬,颇为自得。我却听得心惊肉跳,真为余校长感到不值。
余校长身上的做人的精神一直影响着我。记得初三有一次晚自习,余校长讲化学题时,不小心将百分号少写一个零,下面的学生赶紧纠错,余校长开始没理他,但是下面的学生骚动起来,都来纠错,举手告诉他百分号写错了。这时,余校长生气了,他将粉笔用力一扔,说:“这里错了,你们都知道了,还要去纠正干嘛?谁看不出这是个百分号啊?花这么多时间就为了纠正一个我们都看得出的问题,一个因为写快了没注意的问题,值不值得?就为了我夸你们一句:‘真聪明’吗?我告诉你们,你们聪明,是小聪明。”同学们都感到很气愤,觉得老师怎么可以这样,应该要知错就改嘛。但是我却想到了另外一层,老师教我们知错能改,这当然是好的。但是不拘泥于小的错误,这才是做人和做学问的真方法。身边有很多不经意的过失和烦恼,也有太多小的错误和漏洞,时间太宝贵了,我们不应该把自己局限在这些小的事情上,这些没有用的事情上。我们的眼光要放大,要把注意力放在更重要的问题上,就像我们做学问,首先的问题是把某一个问题的脉络和大体模样弄清楚,再去修正小的问题,如果一直纠结于人所皆知的小问题,那不可能有所成就。这样一想,余校长教给我们的是一种智慧。可惜同学们很少有看出来的。
我现在写这篇文章。余校长已经没有再教书了,也许他也感到自己累了、需要颐养天年了吧。还记得中考考完语文的那天中午,同学们都去吃饭了,我和他一起回校,过马路时,他突然牵着我的手,很软也很皱的手,很温暖。那时我抬头一望,满天是朦胧云彩,仿佛是夕阳。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吴功成啊,吴功成!”这句话他在初三上学期时也跟我说过:“吴功成啊,吴功成,你是块好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也不再说下去,只是微笑,微笑。
我感到很开心,也感到责任重大。胡适说:“你的任务就是把你这块料锻炼成材。”我能行吗?我不知道。记得有一次余校长脚扭了,放学后,我坚持要扶他,他坚持不让我扶,他说:“我走几步,走着就好了,你越扶,越好不了。我就是想走一下,试着看看。”他微笑。
我想,也许我也应该这样,走着试试,也许走着走着就好了呢。
寒冬犹有傲梅香
——谈乐观
吴功成
近日法国巴黎遇到恐怖袭击,死伤严重,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恐怖袭击之所以“恐怖”,一方面是因为它给人类造成无法估计的生命财产损失,另一方面是因为它给人们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不仅逝者不能安息,生者也难以安宁,这就是“恐怖事件”的恐怖所在。
但正如培根所说:“死亡的声势比死亡本身更为可怕。”恐怖主义者的力量也远没有他们的声势强大。只要我们认清正义的力量百倍于恐怖的力量,正义的精神远强于恐怖的声势,那么也就不会对恐怖主义有太多盲目的畏惧。要驱走绝望的杂草,必须在心田种上希望的稻谷;要赶去恐怖的阴影,还得在灵魂里注入乐观的精神。
乐观是化解恐惧的良方,幽默是乐观的主药。凡乐观者必能在最艰难时幽自己一默,凡真幽默者在最悲伤时也会保持乐观。
法国总统戴高乐有次乘小汽车外出遇刺客开枪,枪声狂响,戴高乐坐在车里一动也不动;等到枪声停息刺客逃走,戴高乐才不慌不忙地鄙夷地说道:“这帮家伙的枪法真差劲!”幽默间显示出领袖的精神。
胡适大病之后还开口大笑:“我是不把病当做病来看的。一个人要死的时候,就让他死去好了,就是我不当做有病看待,所以我能很快地恢复。”谈笑间透露着大师的乐观与豁达。
已死去的少年吴子尤,他生前患有纵隔非精原生殖细胞肿瘤,多次接受化疗,可是他给朋友的信中这样描述自己:“一次大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直到临终前,还口留遗言道:“这个故事该如何结局……”在病情这样严重的情况下,其乐观幽默也如此,令人拍手称颂。
《西游记》中青牛精将众神仙的兵器悉数夺去,孙悟空此时却笑出声来,哪吒不满地问:“我们的兵器都被夺去,你为何反倒发笑?”大圣反问道:“我不笑,难道还哭不成?”笑乃是代表一种态度,表示自己宁肯苦笑也不哭泣,表示自己不低落,表示自己相信能反败为胜。这就是幽默而乐观的精神。
幽默不是叫人不问现实而盲目取乐,乐观也并非让人做穷开怀的笨鹅。幽默乐观向来是一种态度和精神,它使人在暗夜时看到一丝光亮,使人于艰难时增长几分信心;它就像绝望苦海中的一叶扁舟,就像漫漫长途上一处歇脚的巨石,就像焦灼的烈日下的一袭树荫。它总是在不经意间带来惊喜,使人看到战胜困难的希望。
近日见到一则新闻,鉴于ISIS组织的恶劣行为,全球最大黑客组织“匿名者”向它“宣战”,在网络上对它发起攻击,关闭了数万个和ISIS可能有关的账号以及清除了不少相关的频道。此举极其“幽默”地向ISIS表达了“黑客”们的愤怒,也令人心大快。
诗人杨万里说:“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世界上的不安定因素还有很多,面对这些不安定因素的强大声势,我们应该有这样的乐观精神去迎战它,也应该有这样的信心来战胜它。因为我们自信安定和平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
腊肉
腊肉广义上是指腊制的肉类,狭义上则是指腊制的猪肉。
每到过年前近一个月的时候,农村的人家就会杀猪来腌制腊肉。猪经过一年的喂食,已经从刚到猪圈时的小乳猪变成了几百斤的大肥猪。猪的食料很简单,只是每天家里人吃剩的饭菜和一些浮萍或者猪能吃的草叶,这些东西杂煮在一口大锅里,再加上几勺糠粉,这就是猪的美食了。相比那些用饲料喂养大的猪,这些“乡下猪”的肉更加好吃。
杀猪前的晚上一般都不会再给猪喂食,这和古代的死刑犯正好相反,据说古代的死刑犯在行刑之前的晚上会吃到特别丰盛的一餐。《庄子》里也有过一些故事是说有人在杀猪之前会给猪吃特别好的东西云云,有过农村经验的孩子一看就知道庄子是知识分子没有养过猪。杀猪前一晚不给猪吃食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来既然明天就要杀猪了,今晚再吃食也不会有长肉的可能,喂食只是一种浪费;二来,猪吃饱了食,一晚上不足以完全消化尽,杀猪时清理猪下水会是一件小小的麻烦事。
说到给猪喂食,我倒是想起一个小趣事,似乎是周作人先生的随笔里的,他说有一种厕所是建在猪圈的上面,人在上面如厕,猪在其下吃人的秽物,有时猪还抬头望一望,让人如厕时颇为尴尬。我想,用人的秽物喂养大的猪肉的味道恐怕不大好吧?不知可有人试吃过这样的猪肉?
杀猪前,需要用一种特制的铁钩子勾住猪的嘴将其拉出猪圈,因为钩子正好挂住猪的嘴,轻轻一拉便疼痛异常,所以用这个拉猪便不是特别困难。拉猪是一个集体工作,需要有人扳开猪嘴,有人将铁钩伸入,有人拉铁钩,在用铁钩拉猪的同时,会有一两个壮汉拉着猪尾巴,一方面是控制平衡,另一方面则是防止猪跑掉;据说因为不小心而被猪啃了手的事情也是有的;有时拉钩者只顾拉钩而不注意其它,也有钩住同伴的手和嘴的。当然这都是小插曲。
将猪拉至一片平坦空地,空地上有一张小长桌,将猪脚绑了,使劲挪至桌上,多人用力,使猪不可动弹;然后一人持尖刀上前,划过猪的脖子,桌下放有一口大盆子,猪脖子被尖刀划过之后鲜血涌出到盆中,不久猪便死去。猪血进盆之后,主人家会倒入一些开水,加入一些食盐;等到盆中的猪血凝固之后,用尖刀轻轻有规则划过,便成俗见的血豆腐。
杀猪工作的第一步便就此完毕。然后众人齐用力,将死猪挪至一口大木桶内(此木桶即古装电视剧中常用来洗澡的木桶),桶内有烧开的开水。猪挪进桶内之后,便有三四人手持专制的刨猪毛的铁刨子。一般来杀猪的都是极有经验的农民和屠户,不一小会儿,猪毛、猪蹄硬甲都被刨得干干净净。
于是再将干干净净的死猪抬出,用铁钩钩住猪脚关节处,将猪挂在一架木梯上,先用尖刀划过猪肚,将猪内脏取出,交由专人处理;再将猪头斩下,猪头俗称“猪元宝”;然后慢慢割斩,将猪分成两半,一半放在案板上,一半挂在木梯上,继续分裁猪肉,裁成一大块一大块的肉,农村俗称为“一刀肉”。
就此,杀猪事毕。这时主人家会选出好的瘦肉,做出一桌猪肉大餐款待杀猪的人。
饭毕,主人家会将分割好的猪肉撒上精盐,细细地均匀地抹平,然后将腌制的猪肉放在一个大木桶里,静放几天之后,再将猪肉清洗一遍,然后挂在屋外晒干。
待基本晒干之后,便可以挪至屋内,挂在火堆上约一两米处,每天用烟熏,如果熏的好,则不用半个月便可以吃上好的腊肉了。熏好的腊肉大约呈深黄色。
在吃的时候,农村人会取下腊肉,用菜刀或斧头斩下适量的肉,放在温水的盆子里仔细清洗,直至将腊肉表面的烟黑色清洗掉,如果用鼻子细细地闻,还有一种醇厚的腊香味。腊肉菜可有多种做法,我认为最好吃的一种是“砧板肉”。做法很简单。就是将洗净的腊肉块放进高压锅里煮大约20分钟(此时一定满屋飘香),然后将腊肉取出放在砧板上,用菜刀切成小块状,就可以大快朵颐啦!那种腊香味真让人久难忘怀。
腊肉为什么叫腊肉?我没有去细查,但是我猜想它大约和腊月有些关系吧?不知12月是因为有了腊肉才叫腊月,还是这种肉因为是在腊月腌制的才叫“腊肉”?但不管怎样,腊月因为有了腊肉,才有一种腊味儿,春节因为有了腊肉,才有一股子醇厚的香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