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陕西省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领导的,由陕西省 12 个文学艺术家协会, 11 个地市文联和陕西省的产业 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 是中共陕西省委和省人民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文艺工作者联系社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陕西省文联 成立于 1950 年, 1956 年停止对外办公并撤销, 1983 年 12 月恢复成立。
陕西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国家正式编制和全额拨款的团体会员单位 29 个,包括 11 个市(区)级文联、 12 个直属文艺家协会(剧协、音协、美协、影协、视协、书协、曲协、舞协、民协、摄协、杂协、评协)和 5 个产业行业文联(铁路、电力、邮政、神剑、公安),加上下属的民办文艺社团,会员数超过两万人,业务囊括了全省文艺领域。
陕西省文联内设 5 个部室:办公室、人事处、组织联络部、创作评论部和老干处,并按有关规定设有机关党委和纪检组。
陕西省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文艺创作、深入基层采风、召开学术研讨、举办文艺评奖、进行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发挥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促进全省文艺界的团结和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陕西省文联依法维护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倾听和反映文艺家的意见和呼声,为他们改善创作条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提供帮助。
陕西省文联重视并加强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文联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艺界的交流合作,增进与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文艺界人士的联谊交往,并 广泛开展对外文学艺术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团体会员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