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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出轨
 

 姚鄂梅,女,生于1968128日,大专学历,现就读上海首届作家研究生班。先后担任过出纳、文秘、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为自由撰稿人。1996年开始文学创作。先后在《人民文学》、《收获》、《当代》、《钟山》、《花城》、《大家》、《山花》等刊物发表小说一百余万字,作品多数被选刊及各种年度选本选载,中篇小说《穿铠甲的人》入选中国小说学会2005年度小说排行榜,短篇小说《黑眼睛》入选中国小说学会2006年度小说排行榜、名家推荐原创小说年度排行榜。著有长篇小说《像天一样高》、《白话雾落》,曾获湖北省第五届“屈原”文艺创作奖。
  闹钟七点就响过了,现在已是八点半,朱方元还睁着两眼躺在床上。  
  买来就设定在七点的起床闹铃,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过。退休十几年了,买菜烧饭之类的家务事也有钟点工打理,朱方元几乎孩童般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但他还是觉得应该用上闹钟。一个人总该知道早上七点到底是什么时候,进而知道那时候自己是个什么状态。  
  他摁掉了床头的电热毯开关,再次鼓励自己起床。  
  这两年,朱方元最怕的就是天亮,天一亮就得起床,起了床就得找点事做,不然呆呆地坐着,能把一分钟坐得像一里路那么长。不起床也不行,睡成病,沤成疮,有一次他在床上多躺了半天,结果几天都晕晕乎乎的,仿佛大病将起。最让人头疼的是无事可做,心不在焉地在科教频道前枯坐,盘算再三,也没给这一天想出个好主意来,回头一看,暮色已自远方扑来,不如弄点吃的,把自己放到床上去,明天再作打算。不工作,也不做家务,年轻时最神往的日子,真有一天到来了,又觉得跟坐牢无二。  
  当了一辈子中学语文老师,原打算退休后写点小东西的,没想到竟不能实现。退休后的前五年,他被学校返聘了,后五年,他给儿子打工,儿子开了个幼儿园,后来发展成一所民办小学。退休第十年的冬天,妻子正在做饭,突然拽着锅铲倒在灶台前,不到两个月,竟歪歪斜斜浑浑噩噩地过去了。安葬好妻子,他把儿子交给他的差事辞了,这回不管怎么说,该来圆一圆年轻时的写作梦了。买了几支笔、几沓稿纸,把自己关了好几天,拿出余秋雨的架势,写了一篇跟老家有关的散文,寄到一家杂志社,过了很久都没有回音。有天他打了电话过去,人家不假思索地告诉他,三个月不见回音,即可自由处理。言下之意,他的稿子根本不堪录用。这让他感到震惊,而且气愤,他是谁?在漂亮文章里打了一辈子滚的人!他决定来个惊人之举,干脆不要写小文章了,要写就写个大的,他要写一本自传,把他的一生详细描述出来。他本是个农村小伙子,那年家乡修水库,他当然也扛着镢头去了。人家见他年轻机灵,人也长得乖巧,就叫他去水利专家那里帮忙,一来二去,水利专家喜欢上他了,把他抽到水利局去帮忙。水利局在师范学校的旁边,工作之余,他爱去学校里转转,师范学校里有音乐课,他一听到那些声音,骨头都酥了。学校里还有宣传栏,一期期看下来,整个学校的大致脉络也就了然于心。有一天,他看到宣传栏的木架子上积了一层灰,就撮起嘴巴吹了起来,他的举动被一个人看在眼里,就是这个人,破天荒给了他一个旁听生的资格,教室有空位,他就到教室去听,教室没空位,他就到走廊去听。这事被水利局的人知道了,他在水利局无疑是地位最低的,一个小帮工,没有任何背景,文化水平又低,没想到恰好是极低的位势帮了他忙,谁对他都没有戒心,谁都乐于在他身上展示美好的心灵,何况他这个人乖得很,见谁都送上一脸笑,上班前做好卫生,开水瓶打满,绿茶泡好,同事一进来就有新鲜茶喝,于是大家尽量帮他腾出时间去学习。几年下来,他竟通过了师范学校特别为他举行的一场考试,出乎意料地得到了生平第一张文凭。有了这张文凭,他就可以参加其他高校的招考,也就考了两次,他中了,考进了地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大专班。毕业后,他分到了县二中,在一个镇上开始了执教生涯。还是水利局的老同事帮忙,他跟县财政局某科长的女儿谈起了恋爱,两年后,他结婚了,科长插手,把女婿调进了县一中。头三年,吃住都在岳父家,后来,科长晋升为副局长,学校马上给他分了房子,小两口从岳父家搬了出来,但还是每天都去报到,扛煤气罐,买米买油,凡是跑腿出力的活,都由他包了。老家的父母看不惯他对岳父母如此孝顺,说你好歹也是一条自食其力的男子汉,有什么必要这么巴结他们?还有,你老婆几乎什么都不做,你也太惯她了。他也不辩解,农村的老人哪里看得清世事,又哪里看得到他一生的开关几乎都捏在岳父手里。岳父是一把大伞,把他罩得严严实实。至于老婆,他犯不着去得罪她,得罪她,就等于得罪了岳父,而顺着她,岳父面前他便多了一个得力的说客。当然,即便有岳父罩着,他也没有放松过工作,他知道岳父终究会死在他前面,何况他勤奋惯了,一有时间,就去听其他老师的课,有时还去别的学校听课,备起课来,比学生做作业还认真,课也讲得中规中矩。五十岁以后,他的头发全白了,不知是不是跟他的头发有关,他在业内一年比一年受人尊重。没什么曲折,没什么波澜,也没什么特别亮眼的东西,但他自忖他这一生是积极的,明亮的,阴影自然也有,大太阳下还有树荫呢。他知道这样的自传写下来,会很平淡,但真正普通人的生活不就是这么平平淡淡的吗?让别人去写那些大人物的波澜壮阔的自传吧,他独独要为自己这个碎米头子絮叨一把。  
  碎米头子的自传开头很顺利,一天能写一千多字,但写到第五章,也就是与妻子分居这一年,就有点阻滞了,既然是自传,就应该客观地呈现事实,但他的笔却害羞地悬在那里,儿子还不知道他们这些年一直分睡两个房间,只知道他喜欢在客房里看书写字,困了就在客床上休息,儿子偶尔歇在父母家,朱方元便主动撤离客房,回到原先共睡的大床上。但被迫缩小的空间,反而使他们之间的距离更大了,他彻夜并着腿和手,心里吵得热闹,身体却一动不动,妻子背向他侧身而卧,呼吸细微,冷淡而神圣,只有毫不知情的闹钟,在床头柜上哒哒哒地走得欢畅。  
  如果写出这宗隐情,无异于颠覆自己的形象,在外人眼里,他和妻子是一对相敬如宾的经典。但如果不写出来,那就不是自传,而是小说了。这个年纪还写小说,似乎有点不自重。  
  自传就在这里卡住了。他必须先想通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想通,他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分居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年妻子生病,接连动了两次大手术,因为他忙,妻子便电话召来一个叫小萍的乡下亲戚,让她来照顾自己。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里,比妻子小十几岁的小萍就在家和医院之间来来回回地走,照顾病人,也照顾家里的大忙人朱方元和读初中的儿子。两个多月后,妻子病愈出院,小萍回家。有一天,在整理客房时,妻子尖声叫起了朱方元的名字,朱方元过去一看,妻子手上拿着一条男式短裤,说是在小萍的床单底下找到的。这么几天你就忍不得?你是猪还是狗?他脑子一炸,恰在这时,儿子回来了,妻子往耳后抿抿头发,压低声说,你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是衣服自己长了脚,爬到她床上来了。  
  等她把儿子安顿好了,朱方元凑过去低声向她解释,他真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兴许是小萍收衣服时弄混了,或是家里杂事多,搞忘了。话刚说完,她突然脸色一变,捂住胸口抽搐了一阵,一声咳嗽,地上竟多了一朵血花来。她回过头,带血的嘴冲他一笑,摇摇手说:别解释了,我理解你,好吗?  
  妻子生来内向、文静,而且坚毅,人家自学考试多半半途而废,她却考了大专又考本科,坚毅不说,还极自律,极爱惜形象,咳嗽都要躲到一边去,不用说,吵架打架更是她最鄙视的行为。加上儿子学习紧张,不宜为家里事分心,思来想去,为免引起不快,他就真的不再解释了,何况她也不再提短裤的事,他又何必多此一举自找麻烦呢?  
  但妻子不再让他碰她了,理由是病后需要休养。  
  他知道她心里还在生气,但又觉得,都这么多年的夫妻了,她应该了解他,重要的是,他一向是如何待她的,自打他们认识起,他从没犯过一丁点错误,他压根儿就不是一个容易犯错误的体质。他对她的后背说,什么都不说了,我会证明给你看我是什么人。  
  她背着他说,你证明呀。  
  他以为她最终还是会爆发的,哪怕只有一次,他甚至为此打了些腹稿存在肚子里,但她却再也没有提起过,有时他弯弯绕绕正要说点什么,她一听,赶紧岔了过去,似乎这事不再是他的羞处,反而成了她的难言之隐。  
  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两年也过去了,他们仍然相安无事,他永远是家里最早起床的那一个,妻子醒来,床头永远有杯温开水在等着她,妻子下班,饭菜不是摆在桌上,就是正准备端上饭桌,妻子洗完澡,出来一看,被子已经掀开一角,床对面的电视也已打开,遥控器就摆在枕头旁边。不知是他诚意可嘉,还是看上去瘦弱的妻子其实胸襟阔大惊人,反正他们再没提起过那件事,就像他们都把这事完全忘了似的,就像他们没有肌肤之亲的生活是自然现象似的。  
  妻子的健康再次出现问题,虽然不太严重,只用了两天即告治愈,朱方元却在这两天里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长期分居后,妻子的肉身对他再无吸引力,当护士把体温计交给他,让他插在她腋下时,他碰到了她乳房的外侧,他的指尖迅速反馈给他一个信号:一个即将冷却的暖水袋。  
  朱方元隐约感到儿子对他们的关系并非一无所知。儿子婚前一直在两个女朋友间徘徊,最终选择了并不是最中意的那一个。朱方元问他可会后悔,他说,她是很好,有内涵,有气质,有修养,可我宁肯将来我的家吵闹一点,庸俗一点,也不希望它冷冰冰的,像个会议室。儿子跟未婚妻在一起,喜欢伸手动脚,作猫狗大战状,未婚妻顾及在准公婆面前的形象,把他拉到一边,求他休战,他却说,我永远不会像他们那样相处,我要么热火朝天,要么分手拉倒。他甚至怀疑妻子告诉过儿子什么,有次他出差去外地,提前一天赶回来,正碰上儿子宿在家里,当他进门时,母子俩一起出现在卧室门口,两个人的表情,他至今难忘,就像两个地下党,刚刚发现了隐藏在他们中间的内奸,却又碍于大局,不便当场揭穿。  
  电视开关是定了时的,电视新闻早就结束了,现在好像是新闻专题,说的是一个船舶公司的人,如何对江上的灯塔动起了脑筋,搞了一项改进,使灯塔效能提高了不少,减少了航行事故。为了完成这项革新,这个人抛妻离子,几过家门而不入,朱方元鄙视地扭过头去:自己视家如鸡肋也就算了,但你不该让灯塔蒙冤。  
  朱方元不相信有人会为了所谓事业而不要家庭,一般来说,一个人越是专注于事业,就越是依赖家庭,如同皮肤依赖于衣服,除非这衣服让他不舒服。即便不舒服,还有人硬着头皮长年累月披着它呢。  
  新闻专题结束了,音乐欢快地响起,广告铺天盖地,他终于艰难地坐了起来,披着羽绒衣琢磨着先穿裤子还是先穿袜子。  
  好不容易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已经是十点多了,弄点什么东西喂喂自己呢?下面条的话,午饭又得推迟,午饭一推迟,晚饭也得跟着往后推,来不及消化就上床,感觉人整个变成了一只秤砣。桌上摆着一袋爆米花,是他昨天买回来的,不如先吃点这东西垫个底,过一会儿,早饭午饭一起吃。开水冲米花,撒点白糖,是他小时候就爱吃的。  
  满满一碗米花,开水冲泡过后,跌成了小半碗,拌上一大勺白糖,软,甜,香,几口下去,身上热乎乎,嘴里甜津津。年轻时,他就跟大多数男人不一样,他喜欢吃甜食。  
  正吃着,小秋拎着一小袋青菜来了。  
  小秋是上个月才到他家来的,每天上午十一点来给他烧顿饭,他吃饭的时候,她就给他收拾房间,房间收拾完,正好过来洗碗,顺便把中午的剩饭剩菜装进微波碗里,晚上他自己把它放进微波炉,转两圈出来,就是晚饭。他一天的家务事,都浓缩在小秋到来的这两个小时里。  
  小秋干活的时候,他就端杯水,不远不近地跟着,他喜欢看她干活,一边看她干活一边跟她说话,小秋一走,家里唯一能出声的东西就只有电视了,科学家们在干啥,为什么不发明个可以跟人通话的电视呢?  
  小秋嘴皮子十分利索,朱方元说一句,她能说十句,朱方元觉得她一来,屋里就像突然来了三个人一样热闹。  
  朱老师,你好幸福哦,像朱老师这样的福,我一天都没享过。说罢,弯着身子侧过脸,对朱方元灿然一笑。她的脸红扑扑,不是自然的血色,是劳动导致的热气上扑。从这个角度看,朱方元觉得小秋眉眼之间很像一个人。  
  朱方元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就算真像她所说的他是幸福的,这幸福也不过是坐在滑杆上的幸福,恨不得自己轻些,再轻些,好让抬滑杆的人不要太累。  
  我要是你,我就去旅游,到处走,到处玩,你退休工资这么高,天天坐在家里怎么花得完?何况现在既没人管着你,也没人指望你贴补,你儿子一家富得流油。老话说得好,中年男人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朱老师你是三条都占全了。  
  朱方元哈哈大笑,我不喜欢旅游,我也不是中年人。  
  小秋就说,自然年岁不能作数的,要说外表,你顶多就是个中年尾声。要不,你怎么跟周围的老年人玩不到一起呢?  
  这话小秋算是说对了,他前年出去旅游过一次,儿媳在“夕阳红”的团里给他报了名,交了钱,他带了顶“夕阳红”的格子渔夫帽,混在一群老头老太太堆里,竟觉得比在家里还要无聊,那些人除了养生几乎不讲别的,偏偏他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话题,统共就这么几年了,养了怎样,不养又怎样?一路上,他都闷闷不乐,下定决心再也不参加“夕阳红”了。和那些老人相比,他总觉得他还没老透,虽然他的年纪并不比他们小。  
  你既然不喜欢旅游,那就把生活过好一点啊,人家现在讲究一点的,连花生油都不吃了,都吃橄榄油,就你,还在吃这种调和油。  
  朱方元冷笑,超市那么多调和油,难道都是我一个人买来吃了?那些吃橄榄油的人,果真都不生病?都长命百岁?  
  小秋又说,你的衣服也该改朝换代了,你的羽绒服都往外钻绒了,还不赶紧去换一件?还有你的裤子,也过时了。  
  小秋极力向他推荐,说太平洋百货在搞活动,买一百八十八送一百,还不趁这机会赶紧把自己的冬衣换一换?换身新衣服好过年嘛。你别以为它还没破就舍不得换,破是没破,但已经不保暖了,现在的衣服都穿不破,难不成你要守着钱堆挨冻?  
  朱方元终于给她说得动心了,他的羽绒服看上去胖大得很,就是爱钻毛片出来,才过了半个冬天,他的毛衣上就粘满了,乍一看,像刚从鸡窝里爬出来似的。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买衣服,他现在的衣服都是妻子在世时给他买的,分居并不妨碍她履行日常起居方面的义务,她有桩本领,只要是她拎回来的衣服,没有一件他穿上不合身、不喜欢的,她对他的了解,甚至超过他自己,有时他甚至望着她的背影想,这个人是不是我自己?是不是我自己的另一种形态?就算他们连手都不再碰一下,但他面对她时,依然感到亲切,就像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样亲切。她走了快四年了,他的衣服鞋袜还是她给他拎回来的那些。  
  小秋加快动作,恨不得马上就去太平洋百货。朱方元提醒她:你下午三点不是还要去下一家吗?  
  小秋从早到晚一天要做六份,朱方元这里已经是她的第三份了,第一份是给一家人买菜,做早点,洗衣服,并把那家人的小孩子送去学校。第二份是去一个家里做卫生。  
  小秋说,一般人都有周末,干五天休息两天,我一天都没有休息过,我就不能给自己放几个小时假?  
  玩几个小时天能塌下来?  
  小秋要求借用一下他的卫生间,几分钟后,卫生间的门开了,朱方元恍惚了一下,站在门口冲他笑的那个人,似乎是小秋,又似乎不是,刚才还是一根不起眼的马尾辫,现在变成了披在肩上的波浪卷,脸变白了,嘴变红了,紧身小袄勒出了她的腰身,人也显得高了些。再一看,干活穿的那件防雨布外套正拿在她手上。她出门干活竟另外备着体面的衣服呢。  
  朱方元有点窘:你,你怎么把衣服脱了,不冷吗?  
  不脱不行啊,陪朱老师去买衣服,穿得太差了,有损朱老师的形象。  
  一进太平洋百货,朱方元就有点晕,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晃晕的,小秋却像上足了发条似的,在前面走得飞快,不时回头等朱方元赶上来,后来,小秋索性一把拉住朱方元的手。朱老师你到底是不常逛街的人,你跟着我走,这样走得快些。刚进男装部,小秋就霍地一声把朱方元的衣服拉链一拉到底,说是先做好试衣服的准备。朱方元突然明白了小秋一进商场就风风火火的原因,第四份工既然做不成了,她大概不想误了第五份工。这样一想,心里就生出一点内疚来,她的时间就是钱,他占用了她的时间,等于是用了她的钱,他已经欠了她了。  
  几乎每试一件衣服,朱方元都能得到营业员和小秋的称赞,朱方元一米七二的个头,没有肚子,背也不驼,穿什么衣服都像模像样,朱方元脸上渐渐被夸出一丝得意来。  
  原打算买一件羽绒上衣的,结果在小秋的怂恿下,又多买了一条羊绒裤,一件山羊皮背心。他惊讶于小秋对商品的了解,也佩服她对物质的热情,已经试了那么多衣服了,可她每看到一件新衣服,还是高兴得两眼发亮,整个人就像鱼看见饵似的,不由自主地靠过去。如果不是朱方元丢下她抬脚走人,她还会继续动员他买下去。  
  往下走,经过女装部时,小秋要朱方元也陪她去看看。朱方元当然只有同意的份,自己拎着大包小包,凯旋而归,身边的女人却两手空空,像什么话?小秋倒不像在男装部那么热情了,眼神挑剔,表情矜持,轻易不肯对一件衣服流露肯定。好不容易挑了两件试了,问朱方元好不好看,朱方元实话实说:一般。  
  小秋说,那,请朱老师帮我挑一件怎么样?朱老师水平高,挑衣服方面,眼光肯定错不了。恭维之下,朱方元来了兴趣,很快,他被一件红呢大衣吸引住了,他久久地看着它,如同望着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弄得营业员和小秋都围了上来。  
  小秋说,朱老师,你想让我试这件吗?  
  营业员说,这件衣服是特价,最划算了,只要两百块,你想,这么大一件衣服,光是呢料得多少钱?  
  这价钱的确够吸引人,小秋一试,竟十分合身。  
  小秋在镜前转过来转过去,问朱方元效果如何,朱方元竟有点语无伦次:好,好好。一个劲地点头。  
  临到付钱时,小秋红了脸,她没想到今天会来买衣服,所以没带卡,身上的现金又不够。没等她说完,朱方元就痛快地掏出了钱包:我给你买,我给你买。  
  小秋说,那我明天就还你。  
  出了商场门,小秋要赶往下一个东家,朱方元想去公园走走,两人正好顺路。小秋抱着新衣服不停地看,满足的表情跟个孩子似的。朱老师你知道吗?这种衣服在我们老家,是新娘子才穿的。朱方元心里一动,嘴上敷衍道:平时也可以穿啊。小秋又说,朱老师你知道吗?我从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这是我穿过的最贵的衣服,还不知道我家里人会不会责怪我呢。朱方元倒大吃一惊,也就两百块钱,并不算贵啊,看来小秋家的日子过得不太好,便问她爱人是干什么的,小秋说他原来也是有单位的人,后来出了个事故,腿脚受了伤,单位赔了一点医药费,不要他了,现在在街上给人擦鞋。  
  朱方元转头去看小秋,一直活蹦乱跳的小秋,此时正被忧郁笼罩着,长长的睫毛下,含着一团化不开的忧愁,朱方元心生怜悯:一天做六份工,竟然穿不起一件普通的红呢大衣。他想起他的儿媳,同样是女人,儿媳家的衣柜装不下,专门做了一个十二平米的衣帽间,就像在家里开了一个服装店,那里面的衣服,随便哪件都比小秋这件高级得多。  
  前面有个卖冰糖葫芦的,朱方元突然很想安慰一下小秋,就去买了一根,递给小秋说,吃点甜的能让人心情变好,你试试。  
  小秋咬了一口,还没下咽,就冲朱方元甜甜地笑了起来。朱方元说,你看,果然有效!  
  为了让小秋腾出手来吃糖葫芦,朱方元接过了小秋手上那个玫红色的太平洋百货购物袋,两人肩并肩慢悠悠地往前走。朱方元突然觉得,天气不像刚出来时那么冷了。  
  走了一截,小秋说,朱老师你看,那辆小汽车为什么走那么慢?是不是坏了?后面都急得直按喇叭了。  
  朱方元扭头看去,一辆黑色奥迪在路边缓缓爬着,一个白面孔在窗玻璃后面一闪,那是一段轻蔑扫视的尾声,然后,那张白面孔就义无反顾地扭了过去。朱方元呆在路边,儿子肯定看了他好一会儿了。  
  他没有告诉小秋那是谁的车,但他再也打不起精神来了,一路走得心事重重,无声无息。小秋一无所知,依旧兴致勃勃地啃着她的冰糖葫芦。  
  两人在十字路口分手,小秋再次强调明天就把买衣服的钱给他带来,朱方元不等她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他在心里鄙视自己:儿子已经没在看着自己了,你这样是做给谁看呢?  
  晚上,朱方元接到了儿媳打来的电话,说天气越来越冷了,问他有什么需要添置的,他连连说没有,他什么都不缺。儿媳慢慢说到家务事,问家里的钟点工做事怎么样,她听说现在的钟点工,狡猾得很,专会欺负对家务不大在行的老年人,特别是男性老年人。朱方元心里有点清楚了,忙说小秋还不错,该干的活都干得很好,也不迟到,买菜方面,角角分分都算得清清楚楚,从不昧他的钱。儿媳略略停顿了一下,说起他们现在用的钟点工,厨艺很不错,因为老家是江汉平原上的,特别会做一手好蒸菜,这蒸菜是最健康的,对老年人特别好,如果他愿意,她可以让她来给他烧顿中饭。朱方元一口拒绝,说人家又没犯错,他不好无故辞了她,再去找别人。儿媳叫他不要有这种心理负担,工厂签有合同的正式工人,还常常无故被解聘呢。朱方元的脾气慢慢上来了,他们凭什么干涉他的生活,他又不是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就说,你们别操心了,我会看着办。  
  儿媳的电话倒让他对小秋格外生出一些同情来,他想起小秋在他面前试穿衣服的情景,别看她的小袄还算体面,脱下来后,他看见她的毛衣上挂满了小毛球,他当时就给她下了判断,她是辛苦的,也是贫寒的,但同时又是热爱生活的。对这样的人,他找不到无故辞掉她的理由。  
  当天晚上,朱方元很早就上了床,却一直睡不着。窗外呜呜吹了一夜的风,天亮的时候,他裹着新买的羽绒服,撩开窗帘看了一眼,屋顶地上全白了,赶紧钻回被窝,都下雪了,迟点起床一点都不奇怪。  
  甩在沙发上的羽绒服,竟稳稳地站着,好像里面有一个看不见的人正穿着它,这让他想起小时候的棉裤,脱下来就是像这样站着的,朱方元躺在床上看了会儿新衣服,竟无端地高兴起来。  
  他决定打起精神来,出去吃早点,出门过马路向左拐,再向右拐,那边有个炸油条的,想到自己穿得暖暖和和的,吃着酥脆的油条,喝着滚烫的豆浆,终于从床上一跃而起。  
  想象中的早餐到底还是打了折扣,油条不够香,好像是碱放重了,有股子苦味,豆浆味道也不地道,难道真是豆浆粉冲出来的?唯有衣服还算暖和,可以在街上不慌不忙地走,但雪已经开始化了,是被人踩化的,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脚印和污水,看上去脏兮兮的。他站在街边犹豫了一会儿,打算去儿子的学校看看,又想起昨天儿子在车里偷看他的冷眼,他今天就去,难保不会被儿子理解为急于解释。他在鼻子里哼了一下,他有什么必要去向儿子解释?何况他还指使他老婆给他打了那个电话,一定是他叫她打的,她很少主动给他打电话。还是回去吧。他顺手在街边买了份报纸,再过一会儿小秋就要来了,家里没人,她进不了门,他没给她钥匙。  
  当初,他是想给她一把钥匙的,但儿子坚决反对。这种女人诡计多得很,专门对付像你这种老头子。他在儿子面前的威严一年不如一年,反对只等同于无力的抗议,最终以互留电话代替给小秋钥匙。儿子身高一米八七,到了冬天,西装外面套着厚重板正的风衣,一眼望去,威严,稳重,既像官员,又像黑社会头子,每次看到儿子这副样子,他都会在心里骂:狗东西!他想起儿子小时候的样子,那时他完全是个猴精,屁股仿佛是尖的,永远坐不住。  
  看了会儿报纸,又看了会儿电视节目,抬头一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快到十二点了,这才想起来,小秋今天竟没来,没人做饭,也没人做卫生,屋里安静得异乎寻常。也许她家里有事,但她怎么不打个电话来呢?  
  朱方元拨通了小秋的电话,这是他第一次打这个号码,之前一直用不着,因为小秋一向准时。  
  居然无法接通。这是什么意思呢?再打,还是无法接通。朱方元靠在椅背上,望着天花板,默想着无法接通的缘由,也许她手机没电了,也许她出了服务区,也许……他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原因会使手机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朱方元到厨房找吃的,冰箱里还有一点昨晚的剩饭剩菜,可以将就一下。吃完饭,朱方元决定再打一下小秋的电话,万一她遇上了什么事呢?比如生病、交通事故之类的,她在他这里工作,她缺勤了,他有权力关注这件事。  
  还是无法接通。  
  吃完饭,太阳突然变得硬朗起来,朱方元决定到楼下走走。一些人围着两条小狗取乐,朱方元过去看了一会儿,一条狗拼着命要去闻另一条狗的屁股,另一条偏偏躲着不让。朱方元感叹着从人群边走过去,做一条狗是需要足够的坦荡的,吃喝拉撒,包括交媾,全都在人的眼皮子底下,但它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一点都不躲闪,人却不行,要住在房子里,要拉上窗帘,要关上灯,甚至,陪自己的钟点工买件衣服,还要在意儿子的眼神。呸!朱方元挺了挺胸,决定去大街上走走,反正他的新羽绒服会暖暖地护着他。  
  突然就想起小秋昨天说过她丈夫在街上给人擦鞋的话,反正没事,不如上街找找她丈夫,他肯定能联系上她。她没来上工,作为雇主,他有权力去向她的家人问问情由。  
  街上擦鞋的多了,哪个会是她的丈夫呢?朱方元被这个问题弄得兴奋起来,以他一辈子当语文教师的经历,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在众多的擦鞋者中找到她的丈夫,何况他特征明显,她说他腿脚坏了,这说明他很可能是个瘸子。  
  他先去了车站附近,那里是擦鞋者扎堆的地方,但基本上都是女的,唯一一个男的,还是个半大孩子。又顺着马路走到医院附近,男的倒有几个,但一个个都坐着,瞧不出谁是瘸子。  
  我就不信他们能一直坐着。朱方元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专心地打量,万一有人站起来,腿脚好不好,一眼便能看出来。  
  三四个擦鞋的,一直坐着奋力擦鞋,愣是没人站起来过。朱方元的新羽绒服也扛不住了,身上越来越凉,脚变成了两个冰坨子,只得回家。路上,朱方元再次拨通小秋的手机,听到一半就关了。  
  朱方元没吃晚饭,剩饭剩菜在中午就吃光了,他一边看电视,一边冲了碗爆米花,这东西若要当做正餐来吃,真是难吃至极。  
  一连三天,小秋都没有出现,朱方元歪在沙发上生闷气,他现在觉得她肯定是有意的,她怂恿他去买衣服时,就做好了揩他油的准备,所以她宁肯放弃两个小时的工作报酬,也要陪他走一趟,她在他卫生间换衣服梳头的时候,难道没盘点过自己身上带了多少钱?明知自己没钱,还大大方方往女装部走,她拿准了他会替她出钱,她看到他脸上写着冤大头三个字。  
  他只欠她两天工资,两天工资根本买不起一件呢大衣,所以她宁肯不要这两天的工资了,一切都是算计好的。幸亏他当时没有冲动到底,他本来还打算给她买件毛衣的。  
  本来,他送她一件衣服也没什么,他的确这样想过,第二天她来还钱时,他不一定会收她的钱。他的退休工资不算高,但足够他生活,匀一件那样的衣服给她,对他来说毫不费力。可对她来说,为了一件衣服,就失去一个客户,不是得不偿失吗?  
  一个星期过后,朱方元再也不能忍受没有钟点工的生活,他做了一辈子家务,自己的家,岳父的家,做粗活,也做细活,他早就做伤了,好不容易熬到解放,岂能退回去吃二茬苦、受二茬罪?他去了一家中介公司,叫人家帮他重新找了一个。  
  有一天,他叫钟点工给他擦鞋,这让他再次想起小秋,想起小秋的老公,便随口问道,可知道街上有个瘸腿的擦鞋的。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钟点工竟然轻描淡写地说,有啊。  
  朱方元忽地站起来,顾不得钟点工还在家里,穿上外套就往外跑。路上,朱方元竟有点心跳的感觉,他开始寻思,要怎样说话,才不会让她觉得,他找她不过是为了向她要回那件红呢大衣的钱。与此同时,他脑子里冒出另一句话来:他这一生,当真是与红呢大衣有着不解之缘哪。  
  隔着马路,朱方元一眼就看出了谁是小秋的老公。没想到他的腿伤得这么厉害,两条大腿只剩了一点点肉桩子,几乎只能算个半截人。半截人坐在一张破旧的海绵垫子上,全靠两只胳膊来移动身体,他看上去闷闷不乐,可能有一阵子没接到活了。  
  朱方元正要穿过马路,给半截人送一宗生意过去,猛地看见一个戴着肮脏围裙的女人从斜里插过来,赶在他前面闯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女人是过来换零钱的,一把抄起半截人装钱的纸箱,哗地倒在兜起来的围裙上。  
  都大半天了,才这么点钱!你喝西北风去!  
  老子以前挣的钱够老子花一辈子了!  
  女人不再争辩,咚地扔下被收空的纸箱,气呼呼地往回走。她在斜对过的空地上卖甘蔗,手中的砍刀耍得非常熟练,看来已是卖甘蔗的老手了。  
  朱方元趔趄两步,退回马路边上。尽管她自始至终没往他这边看,尽管她跟以前大不相同,几乎是他记忆中那个人的母亲,但他还是看出来了,是小萍,没错,就是当年在他怀里说害怕,说不甘心,后来又说心里平静了的小萍,穿着他送的红呢大衣出嫁的小萍。  
  心潮澎湃地站了半晌,朱方元还是没有勇气穿过马路,最终默默转身,往回走了。  
  一晃半年过去了,朱方元新添了个习惯,钟点工一进门,他就踱了出来,在院子里看狗,坐在露天椅子上看报纸,等钟点工干完了,下来对他说,朱老师,饭熟了,你回去吃饭吧。他才赶紧起身回屋。  
  记性好的人想起小秋,问他为什么频繁换人,他就答:人家不干了呗。  
  是啊,人家长得那么齐整,怎会甘心做钟点工?  
  朱方元无意跟他们闲聊,一来他忌讳提起这事,二来他没时间,他的自传已经写到第八章了,他已决定如实去写,反正又不想出版,就当是自已跟自己说说这一生的事,这即将谢幕的一生,除了自己,恐怕连至亲的人都不会感兴趣。既然是跟自己说,又有什么必要隐瞒、粉饰?在第八章里,妻子的亲戚小萍,他给她穿了一件崭新的红呢大衣,在那个年代,红呢大衣只有新娘子才肯穿,也才舍得买。他送给她,就是作嫁衣用的,小萍的婚期已经定好,未婚夫是另外一个村子里的青年,他的家是所谓半边户,父亲在食品站杀猪,母亲在家务农,家里条件在当地算是不错了。虽然小伙子长得不咋地,但马上就要去城里的建筑公司了,所以大家都说,小萍真是有福气,从糠槽跳进了米槽。夜里,小萍在朱方元家的客床上做噩梦,大声喊救命,朱方元冲过来,问她怎么了,她想起梦里的事,她从送亲队伍里逃走,新郎放狗来追赶,公公提着杀猪刀在后面追,不禁哭了起来。他安慰她,她趁着恐惧与黑暗,一头扎进他怀里。我害怕,我不甘心,怎么办?眼泪、信赖、乞怜……总之,他昏昏然跌进青春的肉香里。他还没清醒就怕了,她却不怕,反而说,有了今晚,我心里平静多了。  
  可他却怕了,天一亮就惦记着去商店,咬牙给她买了一件红呢大衣。她穿上红色的大衣,脸都映红了。这是新娘子才穿的衣服呀!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就当昨天是我的嫁期好了。见他吭哧无言,又说,就当我嫁了两次好了,我知道轻重好歹,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什么都不会说。后来听说,她结婚那天,真的穿着那件红呢大衣。  
  她后来果然什么都没说,妻子一出院,她就回去了。她就此从他生活里消失了。  
  小萍回去没多久,他就升了职,从语文教研组副组长升为正组长,他以前不大在乎职务什么的,以为只要搞好教学就可以了,什么教研组副组长,根本就不值得放在心上,差事来了,胡乱应付一下就过了。  
  但这回他的言行举止大为改观,出了教室,就为整个语文教研组的事操心,学生都下了晚自习了,他的办公室里还亮着灯,第二天,起床铃还没响,他又出现在办公室里。  
  他下班回来,不管多晚,都要去妻子卧室报个到,这时他们已经分居了,没有吵闹,没有争执,整个过程就像土豆发芽,从土里出来没多久,就平和安详地分开了拥抱。家里还像分居以前一样整洁、温馨、有条不紊,她从来不问他为何那么晚才下班,只是在他进来报到之后,才关灭已扭至最弱挡的台灯。  
  根据被子在她身上裹出来的曲线,他知道她还没来得及脱衣服,因为她也是刚刚进门没多久。自从在小萍床上发现那条短裤后,她就成了跟踪专家,很多次,他突然感到后脑勺发紧,猛一回头,便能看到一条熟悉的影子兔子般隐进某个障碍物后面。  
  他再度获得晋升,退休前,他的岗位已是副校长。其间,在一次家宴上,刚工作没多久的儿子感慨:爸这几年都快成工作狂了。他冷笑一声:我算知道了,每个成功的男人后面,果然都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说完偷瞄妻子一眼,妻子还是那副面孔,似若无其事,又似若有所思。  
  妻子去世前一天,中风症状突然大大减轻,竟握着他几根手指,费力地说,我也要看到你继续证明下去,直到你跟我现在一样。我喜欢看到你证明自己的样子。  
  因为半边身子无法动弹,妻子说这话时,只睁着一只眼睛,动着半只嘴,歙动着一只鼻孔,这样的表情,再配上那样的话,在他听来,格外惊心动魄。  
  自传的结尾部分他也想好了,他要忠于事实,小萍的妹妹小秋给他当了信使,可他却放弃了一次没有任何压力的出轨,理由很简单,他的后半生都是在那件红呢大衣的阴影下度过的,他受够了,所以他需要的不是重续,而是逃走,他要去当一个崭新的、轻松的人。

【作者:姚鄂梅】  【发表时间:2015/3/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浏览18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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